美国《能源政策与节约法案》(EPCA)规定了各种消费产品和商用和工业设备的节能标准,微波炉涵盖其中。然而现在并没有针对微波炉的节能标准,测试程序则在10 CFR 430.23(i)以及10 CFR 430分部B的附录I中规定。EPAC要求美国能源部(DOE)决定是否修订更严格的节能标准,并且该标准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可节省大量能源。另外,《2007能源独立与安全法案》要求2010年7月1日前通过制定或修订涵盖产品节能标准的最终法规,以解决待机模式和关机模式的能源使用问题。目前,DOE正在制定微波炉待机和关机的能效标准和测试程序,主动模式能效标准的修订也开始启动。
1. 能效标准
- 对微波炉主动模式测试程序的制修订
2013年2月4日,美国能源部(DOE)在联邦纪事(FR)上公布了微波炉主动模式测试程序的立法提案通告(NOPR)(详见2013年2月20日的G/TBT/N/USA/788通报)。.
根据《能源政策与节约法案》,美国能源部(DOE)提议修订微波炉的测试程序。本修订提案增加了测量微波炉主动模式下用能的规定,包括仅微波式微波炉(microwave-only ovens)和对流式微波炉(convection microwave ovens)。尤其是,DOE根据最新版本(2011年11月)的国际标准草案IEC 60705《家用微波炉 性能测量方法》,提出了测量仅微波式微波炉和对流式微波炉在仅使用微波烹饪模式下能源使用的规定。根据现有联邦法规中对于常规烤箱的测试程序,DOE提出了测量对流式微波炉在对流烹饪模式下能源使用的规定。同时,通过依据典型消费者使用情况分配仅微波模式与仅对流模式的能耗测量,DOE提议计算对流式微波炉在对流-微波烹饪模式下的能源使用情况。
本次法规提案中,为了制定一个结合每个可能烹饪模式下主动模式能耗与待机和关机模式能耗的综合性指标,DOE评估了来自于美国劳伦斯-伯克利国家实验室(LBNL)进行的一项消费者使用的调查数据。此外,DOE还根据检测结果评估了各种工作模式的平均功耗。基于这样的数据,DOE计算出每种工作模式估计的年度能耗详见下表1和表2。
表1 仅微波式微波炉消费者使用评估值
模式
|
周期长度
(分)
|
每年周期数
|
每年使用时间
(小时)
|
平均功耗
(W)
|
每年能源使用
(kWh)
|
仅微波烹饪
|
2.62
|
1026
|
44.9
|
1582.7
|
71.063
|
仅微波和仅风扇模式
|
0
|
0
|
0
|
0
|
0
|
待机/关机
|
—
|
—
|
8715.1
|
2.7
|
23.531
|
表2 对流式微波炉消费者使用评估值
模式
|
周期长度
(分)
|
每年周期数
|
每年使用时间
(小时)
|
平均功耗
(W)
|
每年能源使用
(kWh)
|
仅微波烹饪
|
2.54
|
842
|
35.7
|
1582.7
|
56.502
|
仅对流烹饪
|
18.70
|
101
|
31.7
|
1299.4
|
41.191
|
对流-微波烹饪
|
15.00
|
69
|
17.3
|
1421.3
|
24.588
|
仅微波和仅风扇模式
|
0
|
0
|
0
|
0
|
0
|
仅对流和仅风扇模式
|
1.10
|
101
|
1.9
|
39.1
|
0.074
|
对流-微波和仅风扇模式
|
0.88
|
69
|
1.0
|
39.1
|
0.039
|
待机/关机
|
—
|
—
|
8672.4
|
2.7
|
23.415
|
此外,通报法规提案还归纳了2011年11月IEC 60705标准草案在微波炉测试方法的一些新要求。新测试方法继续使用水作为烹饪负载,涉及测量在600、900和2000毫升高硼硅玻璃试验容器中分别加热275、350和1000克水负载在45-50℃和50-55℃温升所需的能耗。用每个大小负载在两个不同温升试验的结果进行线性内插,得出负载加热到50℃所需的能耗。然后每个大小水负载的烹饪周期能耗根据消费者使用进行加权,计算出每个周期加权平均的烹饪能耗。其中加权系数:275克时为3/11;350克时为6/11;1000克时为2/11。这些加权系数与平均家庭使用相关,代表了典型的负载。
除了烹饪周期能耗,2011年11月IEC 60705标准草案还包括了在50℃水负载温升烹饪周期后、一段时间为15分钟的冷却能耗的测量方法。虽然这种测量方法可以适用于所有的微波炉,包括那些恢复到待机模式或关机模式的微波炉,此冷却能耗的测量是用来衡量降低腔体温度的微波炉通风(如风扇的运行)相关的能耗。标准草案在资料性附录包括了冷却能耗的测量方法,资料性附录并不要求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