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必须使用英语。
标签的加贴要求
应使欲购买者易于看懂、看清、易于接触到此信息。纤维含量信息的排版或字体应大小相同,且醒目程度相同。其它信息不能具有虚假性、欺骗性或误导性,不能减小、削弱法规要求的信息或与之发生冲突。
要求标签固定在每一件纺织产品上,当有特殊要求时,则固定在产品的包装上。在产品整个营销过程中,标签应是醒目的且持久地固定在产品及其包装上。
带有衣领的纺织产品,必须有标示出原产国的标签,该标签固定在后领窝内侧中部,或固定在接近衣领内侧中部的另一个标签的位置上。纤维含量及注册标识号(RN)或公司名称,可标示在标有原产国的标签上、或标示在固定于服装内面或外面的几个标签上。
不带衣领的纺织产品,所要求的信息应标示在醒目并易接触到的标签上,或标示在产品内面或外面的几个标签上。原产国必须标示在标签正面;其它被要求的信息标注在标签的正面或反面,并且是醒目的。
包装的袜类产品,当包装上有标识,且信息同样适用于包装中的每一件产品,且以包装出售时,则不要求在包装内的每一个袜类产品上都要加上标签。
[参考文献]
- FTC. Threading Your Way Through the Labeling Requirements Under the Textile and Wool Acts.
- 国家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 国内外纺织服装技术法规(2004版)[M]. 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4.
-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国际纺织服装市场遵循的技术法规与标准解析[M]. 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