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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学步车(16 CFR 1216)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3-05-26  浏览次数:3275
核心提示: 【注1】加入了16 CFR 1216与ASTM F977的差异比较[2011-04-02|新增] 在美国,平均每年有约3000起因婴儿学步车而导致的伤害,
 
  • 【注1】加入了16 CFR 1216与ASTM F977的差异比较[2011-04-02|新增]

 

 

 

 

 

 

 

 

 

 

 

 

 

 

 

 

 

 

 

 

    在美国,平均每年有约3000起因婴儿学步车而导致的伤害,2004-2008年期间还总共发生了8起死亡事件。按照不同的分类,婴儿学步车的伤害类别主要包括:

  • 导致伤害的风险:从学步车里头掉出来或者从楼梯/台阶上跌落(62%);
  • 伤害部位:头(45%)、脸(27%);
  • 伤害形式:撞伤/擦伤(37%)、内脏损伤(28%);
  • 伤害后的处理:常规处理(90%)、住院(5%)。

    目前美国关于婴儿学步车的强制性法规和自愿性标准分别是16 CFR 1500.18(a)(6)和1500.86(a)、以及ASTM F977。其中CFR法规是1971年制订的,要求婴儿躺椅、学步用服装、婴儿学步车和其他类似物品必须满足规定的安全要求。法规颁布已将近40年,在很多方面已不能有效保证该类产品的安全。ASTM F977最早是1986年发布的,并于1997年进行了较大修改,加入了关于楼梯跌落的性能要求。之后该标准又进行了几次修订。

    由于ASTM F977在很多方面比原有CFR法规严格,因此,CPSC以F977为基础来制定新的强制性标准16 CFR 1216。2009年9月3日,CPSC发布了新的婴儿学步车强制性标准16 CFR 1216的提案,同时就撤销原有CFR法规征求意见。在该提案发布时,ASTM F977还是07版,因此提案是以F977-07为基础进行评估和制定的。

    在评估婴儿学步车的标准时,CPSC还参考了欧盟的相应标准EN 1273:2005,其中有两项性能试验是ASTM F977所没有的:30°倾斜平面稳定性测试和刹车装置测试。CPSC在评估之后认为,这两项测试对于提高婴儿学步车的安全是很有帮助的,因此建议予以采纳。此外,CPSC还建议增加对具有刹车装置的婴儿学步车的警告声明:“警告:刹车并不能完全防止学步车的移动。当孩子在学步车中时,即使使用了刹车,也不要让他/她离开您的视线”。对于ASTM F977中规定的楼梯跌落警告声明,CPSC还建议将最后一句替换为:“在使用学步车之前,即使是使用了刹车装置,也请先安全地堵住楼梯/台阶”。

    2009年12月,F977-09版发布。与F977-07相比,F977-09做了一些改动,例如在面对楼梯测试和背对楼梯测试中,将测试次数从1次增加到3次;还对空背型学步车的背对楼梯跌落测试程序进行了较大改动。但是,CPSC认为,改动之后的测试程序不如提案严格,因此,对16 CFR 1216最终规则的制定,还是基于F977-07,而不是最新的F977-09。

    2010年6月21日,CPSC以16 CFR Part 1216发布了婴儿学步车的最终规则,并于12月21日起生效。同时还正式发布通告撤销原有CFR。另外,CPSC还发布了婴儿学步车的第三方合格评定机构认可要求,规定从2010年12月21日起,所有婴儿学步车都必须提交样品给第三方机构进行测试和认证,才能投放美国市场。

    16 CFR 1216与ASTM F977-07相比,主要有以下几点差异:[注1]

  • 1216.2(b)(1):对F977-07中的图1进行了修改,即增加了一种空背型婴儿学步车图例,这与F977-09是一致的;
  • 1216.2(b)(2):更改了F977-07第4.6节对于测力计的描述,取消了品牌和型号名称,代之以性能规范描述;另外取消了一年校正的规定,因为有些测力计可能不到一年就需要校正;
  • 1216.2(b)(15):对F977-07的图10进行了修改,明确规定了测试用的绳子、设备和程序;
  • 1216.2(b)(6)(i), (11)(i), (16)(i):在楼梯测试程序中,规定了学步车轮子的位置;
  • 1216.2(b)(7)(i):在楼梯测试程序中,规定了假人的位置;
  • 1216.2(b)(4)(i), (8)(i), (12)(i), (17)(i):在楼梯测试程序中,规定了绳子类型、滑轮类型和施加的力;
  • 1216.2(b)(10)(i), (14)(i), (19)(i):在楼梯测试程序中,规定每项测试都要进行三次。这与EN 1273:2005和F977-09一致;
  • 1216.2(b)(21)(i):如果学步车带有驻车刹车装置,则应加贴以下标签:“WARNING: Parking brake use does not totally prevent walker movement. Always keep child in view when in the walker, even when using the parking brakes.”
  • 1216.2(b)(22)(i):关于楼梯跌落警告声明,修改为:“Block stairs/steps securely before using walker, even when using parking brake.”
  • 1216.2(b)(20):加入了驻车装置测试。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college/show-32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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