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88/378/EEC对于加贴CE标志的要求
按88/378/EEC欧盟玩具安全指令的要求,玩具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全部或部分不能由相关协调标准(如EN 71系列、EN 62115等)涵盖的玩具,这类玩具应由欧盟的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进行CE型式试验(EC type examination),并出具CE型式试验证书(CE type Certificate),制造商再根据CE型式试验证书进行型式合格声明,模式B(CE型式检验)+模式C(型式合格声明);第二类是能完全由相关协调标准涵盖的玩具,这类玩具不需要由公告机构进行EC型式试验和出具CE型式试验证书,可由制造商自行验证(Self-verification)并加贴CE标志,但必须提交测试报告(Test Report)等验证文件,即采用模式A(内部生产控制)。当生产商对产品是否符合欧盟玩具安全指令无足够把握时应选用模式B+模式C的合格评定程序进行。各个合格评定模式的具体要求可参考欧盟决定768/2008/EC。
玩具的合格评定模式详见下表,绝大多数的玩具适用于模式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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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A(内部生产控制) |
模式B(CE型式检验)+模式C(型式合格声明) |
适用玩具产品 |
能完全由相关协调标准(如EN 71、EN 62115等)涵盖的玩具。 绝大部分玩具适用本模式。 |
l 全部或部分不能由相关协调标准(如EN 71、EN 62115等)涵盖的玩具,即非常特殊的玩具 l 生产商对产品是否符合欧盟玩具安全指令无足够把握时 非常小类别的玩具适用本模式。 |
合格评定程序 |
可由制造商自行验证并加贴CE标志,但必须提交测试报告等验证文件 |
欧盟的Notified Body进行CE型式试验,并出具CE型式试验证书,制造商再根据EC型式试验证书进行型式合格声明 |
是否需要第三方实验室测试报告 |
如果企业具备自行验证并出具测试报告的能力,可无须第三方实验室报告 |
必须有第三方实验室CE型式试验证书 |
第三方实验室资格 |
可以是欧盟的公告机构,也可以不是公告机构,但一定是具备能力的通过相应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 |
仅限于欧盟的公告机构(欧盟共公布50多家) |
玩具产品获得CE标志流程如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