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玩具指令88/378/EEC和2009/48/EC都规定,玩具产品应加贴CE标志。此外,88/378/EEC的附录IV规定了6种应加贴警告标识的产品,而2009/48/EC是规定了10种。
在标准方面,以下7个标准也规定了玩具的标签要求:
- EN 71-1:2011 玩具的安全性.第1部分:机械和物理性能
- EN 71-2:2011 玩具的安全性.第2部分:易燃性
- EN 71-4:2009 玩具的安全性.第4部分:化学及相关活动用实验装置
- EN 71-5:1993 玩具的安全性.第5部分:非试验装置的化学玩具(装置)
- EN 71-7:2002 玩具的安全性.第7部分:指画颜料的要求和测试方法
- EN 71-8:2003 玩具的安全性.第8部分:供户内外家庭娱乐用的摇摆、滑动及类似玩具
- EN 62115:2005 电动玩具的安全性
需要指出,当产品受多个规定粘贴CE标志的指令覆盖时,只有在符合全部有关指令的规定后,才能粘贴CE标志。因此有些玩具粘贴CE标志,其前提是需要同时满足电磁兼容(EMC)指令、低电压(LVD)指令和玩具指令等的基本要求(essential require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