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能源委员会(CEC)是加利福尼亚州最主要的能源政策与规划机构。加州能源委员会(CEC)制定的《电器效率法规》(Appliance Efficiency Regulation)是美国唯一可以影响非政府消费行为的强制性节能法规。该法规被编撰在加州法规汇编第20主题的第1601-1608节(California Code of Regulations, TITle 20, Sections 1601~1608),目前最新版本是2010年12月发布的CEC-400-2010-012。法规涉及的产品以家用电器、照明设备为主,包含联邦规定和非联邦规定的23种电器的最低能源性能标准。其中消费类音视频设备中关于紧凑型音视频设备是于2007年1月1日生效,规定在生效日期或之后制造的紧凑型音视频设备若没有永久照明时钟显示,被动待机模式为2 W;若有永久照明时钟显示,被动待机模式为4 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