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能源之星显示器规范包括对计算机显示器、数字相框和专业显示屏招牌,统称为本标准所指的显示器。目前能源之星显示器规范的最新要求为V5.1版,该版本中的能效要求与能源之星显示器规范V5.0版一致,但删除了第二阶段的时间节点要求。
能源之星显示器规范V5.0对角尺寸30英寸以下的显示器于2009年10月30日生效,对角尺寸在30-60英寸的显示器于2010年1月30日生效。
1. 能效指标
能源之星显示器规范v5.1于2009年10月30日正式生效,包括对角尺寸不大于60英寸显示器的能耗要求,对显示器的能耗要求(见表1)。
表1 能源之星对显示器的能耗要求
表1 能源之星对显示器的能耗要求
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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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器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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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功耗(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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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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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器对角尺寸<30英寸,分辨率≤1.1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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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6*(MP)+0.05*(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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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器对角尺寸<30英寸,分辨率>1.1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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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9*(MP)+0.05*(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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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器对角尺寸30-60英寸(2010年1月30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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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0.27*(A)+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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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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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显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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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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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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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显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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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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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源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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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提供一项可自动进入睡眠或关机模式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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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屏幕分辨率X(以兆像素MP计),可视面积为A(以平方英寸计)。
2. 测试方法
显示器功耗测量依据能源之星显示器规范v5.1版中的要求进行,其中30英寸以下的显示器参照VESA 平面显示器测量标准2.0版要求,30-60英寸的显示器参照IEC 62087 ed2.0《音频、视频和相关设备的功率消耗用测量方法》进行测量。所有显示器待机模式下的功耗依据IEC 62301 ed1.0《家用电器-待机功耗测量方法》进行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