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61347《灯具控制装置》系列标准是日本《电安法》引用的标准,采用了JIS C 8147系列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与LED照明产品相关的主要J61347-2-13(H21)《LED用交直流控制装置安全要求》,即JIS C 8147-2-13:2008。该标准在使用时还必须结合J61347-1(H20)《灯具控制装置一般和安全性要求》,即与JIS C 8147-1:2005一起使用。如果LED照明产品的电源是外置的,则必须参照J61347-2-13(H21)进行测试,并加贴菱形PSE标志。
在IEC层面,灯具控制装置相应的标准是IEC 61347系列。JIS C 8147-1:2005是修改采用了IEC 61347-1:2000,而JIS C 8147-2-13:2008是修改采用了IEC 61347-2-13:2006。值得注意的是,IEC 61347-1的最新版本是IEC 61347-1-2007。
关于IEC 61347的内容可以参考本专题的国际标准-IEC标准的安全要求栏目中的相应部分,这里主要介绍日本JIS C标准与IEC标准的差异。
1. JIS C 8147-1:2005与IEC 61347-1:2000的差异
JIS C 8147-1:2005和IEC 61347-1:2000的主要技术差异见表4.2。
此外,JIS C 8147-1:2005还对附录中温度试验时周围温度、灯具控制装置的加热试验方法等事项做出了变更。
2. JIS C 8147-2-13:2008与IEC 61347-2-13:2006的差异
JIS C 61347-2-13:2008是在IEC 61347-2-13:2006的基础上,添加了部分JIS自行规定的项目。本标准主要适用于直流250 V以下或50/60 Hz时交流1000 V以下的LED模块用控制装置。JIS C 8147-2-13:2008与IEC 61347-2-13:2006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表4.2 IEC 61347-1和JIS C 8147-1主要技术差异
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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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C 61347-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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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S C 8147-1: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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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性差异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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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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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了25个常用术语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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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了输出功率、变压式镇流器、二次电压、二次短路电流及额定最高周围温度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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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电气安全法规定了日本特有的、必须标示的项目,所以在定义中追加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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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一般要求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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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了和安全相关、独立型灯具控制装置一般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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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拥有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器具内所使用的镇流器的要求事项,没有外壳的由电路板和电子元件组成的控制装置、本身未装有外壳的整体式灯的控制装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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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IEC 61347-1: 2000中没有提及,但是被追加至2003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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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试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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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三个样品中有一个不合格,应在其它三个样品中重复进行试验,如果还有样品不合格,则认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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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了此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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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S标准比IEC标准更加严格,如果有不合格样品,则认为整体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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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标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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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了17项标志项目要求,具体标志位置参见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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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3项标志项目,并在e),i),p)中追加规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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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日本电器用品安全法以及电气设备技术基准追加了标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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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保护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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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了螺钉端子材料、接地合格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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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了需要接地的条件、接地端子及插座线的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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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电器用品安全法的追加接地要求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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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介电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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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了介电强度试验方法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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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了补充绝缘和加强绝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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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IEC 61347-1: 2000中没有提及,但是被追加至2003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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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镇流器绕组的耐热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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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了试验方法和绝缘性能要求
用“电阻变化法”测量绕线温度的时间为“4个小时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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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阻变化法”测量绕线温度的时间变更为“绕线温度开始稳定之后”
规定试验中灯具电流测量用灯具,追加仅仅在特性试验中使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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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有些放电灯式镇流器稳定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所以做出变更;
明确划分耐热试验用灯具和灯具电流测量用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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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耐热、防火及耐漏电起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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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了防电击保护外部绝缘部件的耐热、防火及耐漏电起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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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耐漏电起痕要求上,追加了要求的零部件和其他项目,使得位置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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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IEC标准中,不确定灯具控制装置的哪一个部位应具有耐漏电起痕要求,因此对部位加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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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耐腐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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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铁质部件的防锈,规定了试验和评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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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了镇流器上外露铁芯表面的耐腐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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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不损害安全性的耐腐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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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术语、定义和一般要求事项(第3章和第4章)
JIS C 8147-2-13与IEC 61347-2-13:2006相比,追加了0类控制装置、I类控制装置以及II类控制装置的定义,引用了在灯具一般安全要求JIS C 8105-1中规定的0类照明灯具、I类照明灯具以及II类照明灯具的定义,其它的定义则参照对应的国际标准。在一般要求事项方面,由于追加了独立型0类控制装置的定义,除满足JIS C 8147-1中第4款的要求外,还要求满足附录JA的要求。
0类控制装置只需通过基本绝缘,就可以进行防触电保护,也就是说,在使用时,即使有人体可以接触到的导体部,也不要采取将其连接到电源侧配线的保护接地导体上的方式。I类控制装置在防触电保护时,除了基本绝缘方式以外,还采取附加的安全防护措施,即使基本绝缘产生故障,也可以将人体接触到的带电部件连接到电源侧配线上的保护接地导体上。II类控制装置则除了基本绝缘外,还具备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安全预防方式,但是它不具备保护接地结构或者不存在接地条件。
(2) 标示(第7章)
除了满足国际标准中的各项强制性标示和自愿性标示外,在产品标示方面,添加了对调光器的要求。由于相位控制调光器有很多的种类,可能会有不适用的调光器,所以规定如果当控制装置和调光器组合时,须对调光器的生产厂家名称或销售商进行标示。
(3) 防止意外接触带电部件(第8章)
在IEC 61347-2-13的SELV等效控制装置当中,必须是通过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使可能接触的部分与带电部件绝缘。但是在III类SELV电路中,如果没有对外壳进行接地的情况下,变压器的初级-次级间,必须是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次级侧输出线(可以接触的部分)和外壳之间必须是补充绝缘。但是在0类或者I类SELV电路中,如果对外壳进行接地处理,变压器的初级-次级间可以是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次级侧输出线和外壳之间可以是基本绝缘。
在日本,JIS C 8105中规定0类照明器具只需通过基本绝缘就可以进行触电保护,所以对防止意外接触带电部件要求中,追加了对0类控制装置的要求,适用于等效SELV控制装置的要求,在一定电压条件下允许暴露终端。
(4) 防潮性和绝缘性、耐压性(第11章和第12章)
与IEC 61347-2-13相比,在等效SELV控制装置防潮和绝缘性要求事项中添加了对独立型0类控制装置的要求,“等效SELV控制装置以及0类的控制装置,互不相连的输入端子和输出端子之间的绝缘必须是充分的”,其数值以表I.5中的输入电路与输出电路之间的值为基准,输入输出端子之间的绝缘等级及绝缘电阻的值为4 MΩ。在JIS C 8105中,虽然规定0类照明灯具满足基本绝缘条件即可以进行绝缘保护,但对绝缘电阻的性能方面,要求与双重绝缘和加强绝缘相同的电阻值4 MΩ。
同样,在耐压性方面,也在等效SELV控制装置中追加了对0类控制装置的要求。
(5) 变压器温升和结构(第15章)
在变压器温升要求方面,追加了对0类控制装置的要求,需要按照JIS C 6065中7.1进行试验。还规定如果采用热电偶方法进行测定的情况下,采用从测定温度中减去10℃的值进行判断。在结构要求上,也添加了JIS C 8303和JIS C 8358中插座的要求。
与IEC 61347-2-13相比,JIS C 8147-2-13还在附录书JA中追加了对独立型0类控制装置规定要求。附录书JB中,追加要求具有插座线的产品,满足于JIS C 8147-1规定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