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标记
该部分详细规定了嵌入式或独立LED模块的强制性标记,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 来源标记(商标,制造商或者供应商名称);
- 型号或制造商的类型符号;
- 以下任意一项:额定电压、电压范围、电源频率等;额定电流、电流范围、电源频率等;额定功率或功率范围;
- 标称功率;
- 为了安全起见,应标识连接的位置和目的,连接线应清楚地标识在线路图上;
- tc值,如果它涉及到LED模块的某个位置,则该位置应该在制造商的产品说明书中说明;
- 对眼睛的保护,参见IEC 62471的要求;
- 为了与独立式模块区分开,内置式模块应该标识出来,该标识应位于产品包装或模块自身上。
此外,该部分还对标记位置以及标记的耐久性和易辨认性进行了规定。
(2) 接线端子
(2) 接线端子
这部分主要引用了IEC 60598-1中第14和15条相关要求:
① 螺纹接线端子
在适用的情况下,LED模块中的螺纹接线端子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 螺纹接线端子
在适用的情况下,LED模块中的螺纹接线端子应符合以下要求:
- 接线端子主要是连接一根导体;
- 在一般情况下,接线端子应适宜连接软缆或软线,导体不必特殊处理,在某些情况下,用电缆接线片连接或与接线条连接时,则需要进行处理;
- 接线端子的设计或定位应使得当拧紧夹持螺钉或螺母时,无论是实心导体还是绞合导体中的一股都不能滑出;
- 接线端子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
- 接线端子应耐腐蚀;
- 接线端子应将导体可靠地夹紧在两个金属面之间;
- 接线端子应以导体不会过度损坏的方式夹紧导体。
此外,还对导体标称截面积、导体合成、接线端子不同的设计形状等进行了规定。
② 无螺纹接线端子
② 无螺纹接线端子
- 接线端子或连接件的载流部件应由下列材料之一组成:
- 铜;
- 对冷作部件,至少含58%铜的合金,或其他部件,至少含50%铜的合金;
- 防腐蚀性能不低于铜且机械性能不低于适合的其他金属;
- 对冷作部件,至少含58%铜的合金,或其他部件,至少含50%铜的合金;
- 防腐蚀性能不低于铜且机械性能不低于适合的其他金属;
- 接线端子的设计应使得当导体已充分插入接线端子时,有一挡块防止导体端部继续插入;
- 弹簧式非永久性的无螺纹接线端子,连上和拆下导体的方式应明晰;
- 用弹簧夹连接几根导体的接线端子应独立地夹紧每根导体;
- 接线端子应适当地在设备上或接线端子座上或者其他位置上固定,导体插入或拆下时,接线端子不得松动;
- 接线端子和连接件应能承受在正常使用中可能出现的机械、电和热的应力。
此外,还对电气连接件的设计等进行明确规定。
(3) 保护接地装置
这部分引用了IEC 61347-1中第9条的规定,即要求接线端子符合IEC 60598-1中的相关规定(参见本专题的“LED灯具的安全要求”栏目中的“(1) 接线端子”部分)。电气连接件应能充分锁定防止松动,并且在只用手不使用工具的情况下不能将其松动。对于无螺纹节点端子,其固定装置/电气连接不能随意被打开。灯的控制装置(不包括独立式灯的控制装置)可以固定在接地的金属件上来形成接地,但是,如果灯的控制装置具备接地端子,则该接地装置只能用于灯的控制装置的接地。接地端子的所有部件应能将由于与接地导体或其它金属件相接而发生电解质腐蚀的危险降至最低程度。接线端子的所有部件应由黄铜或其它耐腐蚀的金属制成,或由有防锈表面的材料制成,并且他们的接触面中应至少有一个是裸露的金属。
(4) 防止意外接触带电部件
这部分引用了IEC 61347-1中第10条的规定,即要求:
- 不是依靠灯具的外壳作为防电击保护措施的灯的控制装置在按正常使用要求进行安装时应能充分防止与带电部件发生意外接触;
- 依靠灯具外壳作为防电击保护措施的整体式灯的控制装置,应按照其预定使用要求进行试验;
- 清漆和瓷釉被视为不具备充分的防电击性能和绝缘性;
- 凡能提供防电击保护措施的部件,应具有充分的机械强度,在正常工作中不应松动,在不使用工具的情况下不能将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