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关于灯具的标识要求在标准AS/NZS 60598-1:2003《灯具.第1部分:总要求和试验》里规定。该标准修改采用国际标准IEC 60598-1:2003(已作废)(该版本与IEC 60598-1:2006版关于产品标识的要求一致)。
AS/NZS 60598.1:2003与IEC 60598-1:2003有关标识要求的区别:
3.2.12:全部删掉。
3.3:添加“如果灯具没有提供接线柱,包装上应包含以下信息‘不包含接线柱,并建议由有资格的人进行安装。’”
其他具体要求请参见标准AS/NZS 60598.1: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