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0053-2006《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2006年1月9日发布,2006年7月1日实施。本标准适用于定电压220V、频率50Hz交流电源,额定功率为175W~1500W单端金属卤化物用LC顶峰超前式的独立式和内装式电感镇流器。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的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能效等级。
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将能效等级分为3级,其中1级能效最高,各等级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能效因数(BEF)值不应低于下表中的规定。不同额定功率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的能效限定值不应小于下表中3级的规定,节能评价值不用小于表中2级的规定。
表 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的能效等级
额定功率/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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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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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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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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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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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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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F,W-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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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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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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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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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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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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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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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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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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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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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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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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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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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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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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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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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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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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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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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计算公式
镇流器能效因数(BEF)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BEF=μ/P*100。其中,μ为镇流器流明系数值,P为线路功率,单位为W。
镇流器流明系数μ按以下格式计算:μ=Ф1/Ф。其中,Ф1为基准灯与被测镇流器配套工作时的光通量,单位为流明(lm),Ф为基准灯与基准镇流器配套工作时的光通量,单位为流明(lm)。
3. 测试方法
基准镇流器:QB/T 2511
基准灯:GB/T 15042
光通量:QB/T 2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