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家用电器的安全要求,美国联邦政府没有法规形式的强制性规定,但是许多州规定在其市场上销售的电子产品必须有安全认证。对于家用电器上市后安全的市场监管部门美国消费品安全管理委员会(CPSC)来说,强制性法规和自愿性安全标准对保护公众安全扮演同等重要的角色。对于电器类产品,CPSC主要是依据自愿性的ul标准以及市场反馈和消费者投诉情况。在调查家电产品的安全事故时,CPSC也以UL标准作为评判依据。CPSC鼓励产品进行认证(如UL、ETL、CSA、MET认证等),或者产品在经认可机构认可的实验室进行检测,消费者、采购商和零售商也比较信任经UL认证的产品。
1. CPSC与消费品的安全监管
CPSC对消费品进行监管的法律依据是《消费品安全法案》(CPSA)。2008年8月,《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对《消费品安全法案》进行了修订,但主要是关于儿童产品方面。《消费品安全法案》确立了CPSC并规定了CPSC的基本职责,CPSC设立的目的在于保护大众免受消费品可能带来的危害:
与行业共同制定自愿性标准;
如某种消费品因缺乏切实可行的标准,未能给予公众适当的保护,则发布并实施相应的强制性标准或对消费品发布上市禁令;
与生产商或销售商联合发布产品召回信息,或安排其修理问题产品;对消费品进行潜在危险研究;
通过媒体、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及民间团体等向消费者提供信息、进行教育,并回应消费者咨询。
依据《消费品安全法案》,如果进口至美国的消费品不符合强制性法规(标准)或自愿性行业标准的规定,或产品存在造成实质产品危害的缺陷,将不允许进入美国境内。因而,为了减少被美国政府(海关、边境保护局和CPSC)召回和扣留的可能性,制造商应遵守CPSC法规和美国自愿性安全标准的要求。
CPSC管辖下的与家用电器有关的另一方案为《冰箱安全法案》(RSA),该法要求儿童玩耍时爬入已废弃或没有小心保管的冰箱内,冰箱的机械结构(通常是磁性的碰锁)能保证门能从里面打开。
为确保制造商和销售商能够遵守相关的技术法规和标准,使消费者免受危险产品侵害,CPSC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开展执法工作:
告知业界CPSC对其产品的法规要求,并通过论坛、公告信函等形式进行教育宣传;
保持对消费产品的监督,对已报告的违反联邦技术法规和标准要求的产品,持续跟进,强化监管;
通过与业界合作(必要时采用诉讼手段),发现和获取企业就违法问题产品采取补救措施的信息,从市场和消费者手中召回危险产品。
除此之外,CPSC的特殊执法活动还包括:
通过对企业检查开展国内监管,并连同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在报关港口实施进口监管;
对涉及制造商和销售商产品违法的伤害报告、消费者投诉、商业投诉等开展调查和处理;
处理企业问题产品的报告,协助及监督企业开展产品召回。
此外,根据《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所管辖消费品的制造商、进口商、分销商、零售商应履行报告(Report)及召回(Recall)的责任。若企业未能切实履行以上责任,将可能受到处罚。有关CPSC的召回信息请参见其召回专栏。
下面是CPSC发布的一些手册和计划草案,供企业了解CPSC对消费品进行安全监管的理念:
2006年CPSC中国项目计划草案 2006 China Program Plan Draft(2006-07)
制造更安全消费品手册 Handbook for Manufacturing Safer Consumer Products 中文 英文(2005-08)
2. 《国家电气规范》(NEC)
美国《国家电气规范》(National Electrical Code,NEC)由美国消防协会(NFPA)发布,其目的在于为人民和财产提供安全的电气产品及安全的电气安装,避免电气引起的危险。NEC的核心是消防安全、电气安全以及触电危险的防护,降低火灾危险。NEC在照明、电气材料等方面规定了一系列的安全标准要求,涵盖了公共与私有建筑物或其他结构、工业设施以及娱乐场所的电导体与电气安装。NEC为自愿性的参考规范,如被地方政府或其他联邦管理机构采用或部分采用,即具有强制性。如今NEC几乎被所有美国50个州视为安装标准,用来规范新建筑以及创新项目中的电气安装。
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OSHA)是负责执行工作场所安全法规的联邦政府机构,负责制定相关安全法规和标准。OSHA要求工作场所使用的电气产品必须获得由国家认可的测试实验室(NRTL)的认证。
3. UL标准
常见家用电器的UL标准详见下表:
相对于国际标准来说,美国UL安全标准自成体系,与国际标准有很大差异。如今UL与IEC协调的家用电器安全标准有5条,分别为:
UL 60335-1(通用安全)
UL 60335-2-3(电熨斗)
UL 60335-2-8(电动剃须刀、电推剪)
UL 60335-2-24(电冰箱、制冰机)
UL 60335-2-34(电动机-压缩机)
UL标准与IEC标准的主要不同有:
对防触电保护和防火的要求不同:IEC标准基于交流电压在220~240V的电器,对器具防触电保护的设计要求较高,即对材料和结构的电气绝缘性能和电气间隙的规定较严格;而北美电器电压为110~120V,加上其房屋结构多为木质,因此UL标准在防火方面的要求相对较严格,对材料耐燃性要求更高,产品上关键部位使用的聚合材料需要较高的UL阻燃等级;
标准结构不同: IEC标准对于具体产品的特殊安全要求需要和通用安全要求结合在一起使用,而UL标准一种产品一个标准;UL标准是结构在先、性能测试方法在后,结构和零部件是保证安全的关键,而试验结果是验证结构的设计和零部件的选用是否合理的依据,IEC标准则按照可能影响产品安全性能的各个方面就结构需达到的要求和验证用的测试方法合并加以阐述;另外,UL标准对工厂例行检验也作出了相关规定;
测试方法不同;
标识标记要求不同:UL标准对标识标记的要求更为严格,所有的标识必须是永久性的,压敏铭牌以及粘接剂应符合UL 969标准要求。
4. UL认证
UL是英文“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保险商试验室)的简写。UL始建于1894年,原身是电气防护局(后来的国家火灾防护委员会电气局)。经过近百年的发展,UL已成为具有世界知名度的认证、检测和标注制定机构。UL认证分为列名、认可和分级三种:
列名(Listed)适用于完整的产品以及有资格人员在现场进行替换或安装的各种器件和装置,如家用电器整机;
认可(Recognized)适用于产品的元器件和原材料,这些零部件自身不能直接构成完整产品,或者其用途受到限制,如家用电器中使用的安全零部件——开关、熔断器、电容器、印制线路板等,认可的跟踪服务有R类和L类两种;
分级(Classification)适用于对产品的特定危害、或对执行UL标准以外的其它标准的产品进行评估,家用电器内的材料阻燃等级属于分级服务范畴。
UL在我国的分支机构为UL美华认证有限公司,有关UL认证的具体流程以及UL美华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参见其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