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食品稳定、安全供应的保障战略
由于日本农产食品的自给率非常低,因此,提高农产食品的自给率,保障食品的稳定供应一直是日本的一个长远战略。日本政府重视食品安全保障,尤其是高度重视保障大米等主粮的供应,认为确保稳定供应保障国民生存和健康基础的农产食品是国家承担的基本责任和义务,是关系到国民生存权的重大问题。由于国际市场难以保证对农产食品的稳定供给得以保证,提高日本国内的农产食品自给率就成为最主要的政策目标。不仅要保证食品供应的数量和质量符合国民消费和健康的需要,而且食品的价格要合理。为此,日本政府提出了以国内农产品生产为基础,通过国内生产、进口和储存相结合的手段来达到这个目标。日本政府一直致力于提高农产食品的自给率,采取了许多保护国内农产食品的生产、限制国外农产食品进口的措施,但收效甚微。进入新世纪,日本正在推行所谓的“膳食指南”,宣传教育国民更多地消费稻米,减少动物产品、油脂和食糖的消费,以增进健康,提高食品自给率,继承日本传统的饮食文化。另一方面,日本政府鼓励发展国内短缺的农产品生产,奖励在水田种植小麦、大豆等作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为了改变日本农产食品业经营效率较低的状况,日本政府计划通过调整有关政策激励措施、扩大经营规模、改进经营方式、开发人力资源、增强国内竞争以及加强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和应用等方面,甚至提倡和鼓励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农产食品的出口,以此逐步提高日本农产食品业的经营效率和提高日本农产食品业的竞争力,从而确保日本的农产食品得到稳定安全的供应。
日本粮食与农业的国家战略
日本食品、农业、农村基本计划
日本食品、农业、农村基本计划中的关键点
2. 政府对农产食品价格支持政策
保持农产食品价格稳定是日本政府对农产品价格管理的主要目标。日本政府对农产食品价格管理比较严格,价格形式有统一价格、稳定价格(安定价格或稳定幅度价格)、最低保护价格和稳定价格基金等。管理的政策目标是确保农民的利益,保持消费者物价稳定。实行统一价格的主要是大米,由政府统一规定大米的收购价格和销售价格。确定收购价的依据是大米生产费用、再生产费用,另外考虑消费者生活稳定因素。在大米短缺的时候,大米的收购价低于销售价、补贴也随之减少。牛肉、猪肉、一部分乳制品、蚕茧、生丝等实行“稳定带价格”,即价格虽然由市场决定,但政府要根据市场供求,确定一个价格上下浮动的幅度。对糖料(甘蔗和甜菜)、砂糖、麦类、土豆等则实行最低保护价格。对加工乳制品的鲜奶、大豆、油菜籽等实行基准价格。当市场价格低于基准价格时,政府付给农民补贴。对蔬菜、加工用水果、肉用仔牛、鸡蛋等价格变化大的商品实行稳定基金制度。当市场价格低于基准价格时,差额部分由生产者与政府共同出资的“稳定基金”补齐。
日本政府对农产品价格调整的周期为1年。价格调整决策由生产者、消费者代表组成的政府审议会做出。总的来说,日本农产品价格的形成依据是生产费用、供求因素等,同时参考历史价格和价格的未来发展趋势,并且有食品安全相关法的保障。
未来农业农村发展新动向
日本食品安全基本法
日本食品、农业、农村基本法
3. 提高食品进口门槛的策略
日本在对进口食品提高进入门槛的策略上,主要表现在2006年5月29日执行的“肯定列表制度”,这是为加强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管理而采取的一项新举措,却对出口到日本的企业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并且,日本每年制定并公布一套进口食品监视指导计划,在对食品进口商采取广泛的查证后,还会对来自于这些进口商的15%的进口食品进行监测。
在该制度下,日本对所有农业化学品(个别豁免物质除外)在所有食品中的残留均制定了严格的限量要求:对于日本认为有科学依据的则制定限量要求,对于无科学依据的物质则采用0.01 mg/kg的一律标准。对于未列出的加工食品,如干燥蔬菜、浓缩果汁等,则视为新鲜样品进行判定。这些都对我国农产品出口造成重大影响。
并且,日本在2007年制定了进口食品监视指导计划,该草案将把农药检查作为重点,将进口食品检查的批次由2006年度的78000批增加到79000批,检查项目也扩大。2007年,为了让肯定列表制度和现有的政策同样顺利的实施,除了扩充进口时的检查项目,确认在生产阶段的农药残留的防范措施以外,有必要的话在出口国进行实地调查。对食品违规事例多发的出口国,将要求其继续推进生产阶段的卫生管理措施。有关出口日本的牛肉疯牛病(BSE)等安全问题,将通过实地考察和进口时的检查结果,重点有效的确保检查体系,继续验证出口国政府对日出口体系的遵守状况。
2006年日本食品监视指导计划
日本2007年进口食品监视指导计划
日本2008年进口食品监视指导计划
4. 扩大农产食品国际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