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消费者购买到更高能效的产品,日本节能法(《能源合理使用法》)将标明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以及能效标识和功/油耗标识作为产品标注的基本要求。2000年8月,日本实行了自愿性节能标签计划,至2006年4月已有13类产品被指定为节能标签要求产品,这13类产品是:空调、电冰箱、冷冻柜、电视机、荧光灯、计算机、磁盘、空间加热器、燃气热水器、燃油热水器、电子坐厕、变压器、燃气厨具。被指定的产品要求标识节能标签信息,节能标签上标明的信息包括:节能标志(达到能效标准的标志为绿色,未达到能效标准的标志为橙色)、实现Top Runner标准目标的年份、Top Runner标准的达标率、每年的能耗。日本节能标签示例如下图:
指定的产品对应的评价标准(Top Runner标准)包括:
空调;
电冰箱;
冷冻柜;
电视机;
荧光灯;
计算机;
磁盘;
空间加热器;
燃气热水器;
燃油热水器;
电子坐厕;
变压器;
燃气厨具。
而其测试标准如下表:
2005年日本节能法修订后,新电器标识计划要求电器零售商按要求提供统一的新节能标签信息,该标签提供了节能等级信息、节能标志、每年预期的能源消耗和电力成本信息。新电器标识计划为比较标识系统,由五个星组成,目前涵盖三类设备:空调、冰箱和电视。新电器标识计划标签可以让消费者一眼就看到产品的能效级别,便于消费者采用高能效的产品,示例如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