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92年的《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相比,新标准对污染物排放的限制要高了许多。新标准取消了旧标准中关于排放的三级等级划分,直接分为“一般地区”和“生态脆弱地区”两类指标,增加了总氮、总磷、AOX等指标,并且新标准对单位产品的排水量也进行了规定。新标准中,各污染因子所要求的排放限值均严于旧标准。对于“一般地区”,直接排放单位,现有企业2013年至2014年底间COD排放标准限值为100mg/L,氨氮为12mg/L,2015年后COD排放标准限值为80mg/L,氨氮为10mg/L,新建企业则直接执行COD 80mg/L,氨氮10mg/L的要求;对于间接排放单位(指向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排放水污染物的单位)COD排放标准限值则为200mg/L,氨氮为20mg/L。对于生态脆弱地区,指标限制则更加严格。
印染行业废水新标准的发布,将迫使一些印染企业自觉淘汰一批水耗高、污染重的工艺和设备,带动印染业新一轮的科技创新,促进印染企业的合理布局,提高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自觉性,同时也将为经济发展腾出更多的总量,对于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也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除《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外,环保部还同时发布了《缫丝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麻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毛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三项行业细分后的排放指标。这三项标准均为首次发布,规定了三种企业生产过程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
以上四项标准均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