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认证模式是目前产品认证采用最多的一种,也是当前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一般采用的模式。但环保产品认证在具体实施上,有其不同于其他产品的特点:
1.环保产品认证包含的种类繁多:如目前开展认证的产品种类中,水污染治理产品45种,空气污染治理产品27种,噪声与振动控制产品12种,固体废物处理设备4种,环境监测仪器27种,环境保护药剂与材料12种。虽然认证采用的基本模式相同,但不同的大类中又分为很多种类,所以,不同的认证产品,在具体认证模式和认证规则的具体实施内容上又有较大区别。
2.产品检验:环保产品有的采用批量生产方式;有的产品属于非批量生产方式,多为工程应用类成套产品,标准化程度低,如电除尘器、布袋除尘器,针对工程需要设计的特点明显,产品检验除零部件检验外,产品性能指标多与环境排放标准关联,需要在工程应用现场进行检测(如排放浓度、除尘效率、漏风率、阻力等)。这与其他类产品认证检验具有明显不同。
3.质量保证能力检查: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内容和重点针对产品设计、加工制造全过程质量质量控制。依据不同类别产品,可以有生产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核模式,可以有应用现场检查(从实际应用效果考评产品质量,尤其是与污染物排放密切相关的工程类产品)和产品质量抽检模式,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模式。
总之,环保产品认证不同于一般其他产品质量认证,环保产品认证不仅要对产品加工制造进行认证,而且要对产品使用(现场使用如污染物排放)性能以及产品本身的环境保护性能(如控制产品本身的噪声和二次污染)进行认证。从事环保产品认证的机构应具备相应的环境保护专业背景,否则,难以保证环保产品认证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