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卫生管理 eF~dQ4RZ
6.1 卫生制度 7b[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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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工厂应设置专门的卫生管理机构及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职卫生管理人员,同时可设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并按规定的权限和责任负责监督全体工作人员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TO\'^][X
6.1.2 专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具备卫生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具备卫生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 XJ1=m
6.1.3 工厂应建立卫生管理岗位责任制,人人签定卫生责任书,作为卫生管理及考核的依据。 v+G=E2Lhv
6.1.4 应制定卫生检查计划,规定检查时间、检查项目及考评办法。每次检查要求有完整的检查记录及考评结果记录。 cl@g
6.1.5 对未能履行卫生职责的人员,应依据卫生管理岗位责任制进行处理。 'n;OB4
6.2 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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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邻近道路及厂内道路、庭院,应随时保持清洁。厂区内地面应保持良好维修、无破损、不积水、不起尘埃。 |'d>JT:
6.2.2 厂区内草木要定期修剪,保持环境整洁,防止有害动物孳生。 FAsFjRS
6.2.3 排水沟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并随时保持通畅,不得有淤泥蓄积,废弃物需做妥善处理。 =WIJ>#Go<
6.2.4 应避免有毒、有害气体、废水、废弃物、噪声等发生,以致形成公害问题。 T4)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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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 废弃物的处理应依其特性分类集存,易腐败的废弃物至少应每天清除1次,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消毒。 .8(OT./
6.2.6 废弃物放置场所不得有不良气味或有害(有毒)气体溢出,应防止有害动物的孳生及防止食品、食品接触面、水源及地面遭受污染。 I,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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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厂房设施卫生 MN^Aw9U
6.3.1 厂房及厂房的固定物及其他设施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经常做适当的维护,以保证食品免受污染。 Fz#X=gmG
6.3.2 厂房内各项设施应随时保持清洁及良好维修,厂房屋顶、天花板及墙壁有破损时,应立即予以修补,地面不得有破损或积水。 1u3,'8F
6.3.3 原料处理间、加工车间、厕所等(包括地面、水沟、墙壁等),应及时清洗,必要时予以消毒。 0:w"M<80
6.3.4 作业中产生的蒸汽,应以有效设施及时地排至厂房外。 I9h ?;(
6.3.5 灯具等外表面,应定期清扫或清洗。必要场所如有大量蒸汽、粉尘的场所,应装防爆、防潮灯具。工作人员应随时整理自己的工作环境,保持整洁。 wLc4Dm*V
6.3.6 冷(冻)藏库内应经常整理、整顿、保持清洁,且应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并避免地面积水等影响储存食品卫生的情况发生。 / 0 O=(
6.3.7 加工作业场所及仓储设施,应采取有效措施(如纱窗、纱网、栅栏或扑虫灯等)防止或排除有害动物。 fU=B4V4@
6.3.8 厂房内若发现有害动物存在时,应追查来源、杜绝其来源,但其扑灭方法应以不致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为原则(尽量避免使用杀虫剂等)。 q$I:`&
6.3.9 原料处理、加工、包装、储存食品等场所内,应在适当地点设有不透水、易清洗消毒(一次性使用者除外)、可密盖(封)的存放废弃物的容器,并定时(至少每天1次)搬离厂房。反复使用的容器在丢弃内容物后,应立即清洗消毒。处理废弃物的机械设备应于停止运转时立即清洗消毒。 i&{DOI%w
6.3.10 加工作业场所不得堆置非即将使用的原料、内包装材料或其他不必要物品,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 J~ ,^f6
6.3.11 厂房设施,在正常情况下按规定进行维修与保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修。 S$QG.K:<!
6.3.12 生产过程的检修维护,必须加强隔离保护措施,防止灰尘等污染食品,检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清理清洗,不得有残留物品,在包装、调味料配合调味工作期间不得使用化学胶水、焊接等影响食品卫生的工作方法对设备进行维护。 6DH~dL_",%
6.4 机器设备卫生 n{6G"t:^l
6.4.1 用于制造、包装、储运等的设备及器具,应定期清洗消毒。清洗消毒作业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内包装材料。 H\TI[JPAl
6.4.2 所有食品接触面,包括用具及设备与食品接触的表面,应尽可能时常予以消毒,消毒后要彻底清洗,以免残留的消毒剂污染食品。 RzWXKBI\E]
6.4.3 每班收工后,对使用过的设备及用具等应进行彻底地清洗消毒,必要时在开工前再清洗1次。 #O+),,WS
6.4.4 已清洗与消毒过的可移动设备和用具,应放在能防止其食品接触面再受污染的适当场所,并保持适用状态。 O)[1x4U
6.4.5 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及用具的清洗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euC&0Ee2
6.4.6 用于制造膨化食品的机器设备及场所不得作其他与制造食品无关的用途。 =weSyZ1~
6.5 人员卫生管理 Za1QC;7
6.5.1 卫生教育 8uWa=C)
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卫生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在职员工亦必须每年至少进行1次卫生知识培训。 ;C2K~8,
6.5.2 工厂各类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安全卫生检查方可入厂,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入厂。 N<XNTf
6.5.3 个人卫生 Eea*s'
6.5.3.1 工作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服,不得留长指甲,工作时不得涂指甲油及其他化妆品,不得佩戴金银等首饰。 2+e}*&iQpp
6.5.3.2 车间必须穿戴本厂统一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调味室工作人员还必须戴口罩。 ~XOTs
6.5.3.3 手接触脏物、进厕所、吸烟和用餐后,都必须把双手洗净才能进行工作。 ivN&HAxI@
6.5.3.4 上班前不许酗酒,工作时不准吸烟、饮酒、吃食物及做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F9 jq
6.5.3.5 操作人员手部受到外伤,不得接触食品或原料,经过包扎治疗戴上防护手套后,方可参加不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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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6 不准穿工作服、工作鞋进厕所或离开生产加工场所。 A;]}m8(*
6.5.3.7 生产车间不得带入或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如衣物、食品、烟酒、药品、化妆品等。 [q8 P~l
6.5.3.8 进入生产加工车间的其他人员(包括参观人员)均应遵守本规范的规定。 ]1#e#M]#
6.6 健康管理 %D\[*
6.6.1 加工人员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每年至少进行1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工作,工厂应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0tT(W^ho g
6.6.2 健康要求 {tYZt4!{^
凡患有下列疾病之一者不得在与食品有直接或间接接触的原料库、加工车间、包装间及工具接触有关的岗位工作:传染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肠道传染病及肠道传染病带菌者、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疥疮、有外伤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ROY?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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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清洗和消毒 &m)6J'q3k
6.7.1 应制定有效的清洗及消毒方法和制度,以确保所有场所清洁卫生,防止污染食品。 "Q@ronP(~
6.7.2 使用清洗剂和消毒剂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人身、食品受到污染。 g| I6'K!<
6.8 除虫、灭害的管理 l5!|I:/*;
6.8.1 厂区应定期或在必要时进行除虫灭害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鼠类、蚊、蝇、昆虫等的聚集和孳生。对已经发生的场所,应采取紧急措施加以控制和消灭,防止蔓延和对食品的污染。 R;&AijS8
6.8.2 使用各类杀虫剂或其他药剂前,应做好对人身、食品、设备工具的污染和中毒的预防措施,用药后将所有设备、工具彻底清洗,消除污染。 X86O lP)eX
6.9 有毒有害物管理 'YmIKIw
6.9.1 清洗剂、消毒剂、杀虫剂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均应有固定包装,并在明显处标示“有毒品”字样,贮存于专门库房或柜橱内,加锁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建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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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 使用时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按照使用方法进行,防止污染和人身中毒。 *\+\5pu0
6.9.3 除卫生和工艺需要,均不得在生产车间使用和存放可能污染食品的任何种类的药剂。 ^c"jH'#.L
6.10 污水、污物的管理 a*lh)l<KV
6.10.1 污水排放应符合GB 8978的要求,不符合标准者应采取净化措施,达标后排放。 PUT=C1,OFR
6.10.2 厂区设置的污物收集设施,应为密闭式或带盖,要定期清洗、消毒、污物不得外溢,应于24h之内运出厂区处理。做到日产日清,防止有害动物集聚孳生。 K[Y I4pt7
6.11 卫生设施的管理 LG{,c.Qj*
6.11.1 洗手、消毒池,靴、鞋消毒池,更衣室、淋浴室、厕所等卫生设施,应有专人管理,建立管理制度,责任到人,应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q9KHmhUD
6.12 工作服的管理 Elcj tYu4
6.12.1 工作服包括淡色工作衣、裤、发帽、鞋靴等,某些工序(种)还应配备口罩、手套、围裙、套袖等卫生防护用品。 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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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2 工作服应有清洗保洁制度。凡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日更换清洗消毒过的工作服。其他人员也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 e2 4WW^S
6.13 辅助设施的卫生管理 =upeRY@u5
6.13.1 供水站的卫生管理 ;w{tv($$
6.13.1.1 应有中专以上并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专业人员进行专职管理。 `uv2H$
6.13.1.2 应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要有严格系统的水质检验、系统维修与保养记录,主管人员应定期检查考核,至少1季度1次。 l+xX/A)
6.13.1.3 所有设备应经常维修保养,保持良好卫生状况,使用的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消毒剂等必须妥善贮藏,严格登记使用,帐物相符;其他与水质处理无关的杂物不得放置在站内;平时各种检修口、门窗必须盖好、关好。 .F4>p=r
6.13.1.4 闲杂人员不得入内。 >,V9H$n
6.13.2 锅炉房的卫生管理 fx41,0;gZq
6.13.2.1 锅炉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Y071Y:
6.13.2.2 必须严格按劳动部门的要求对锅炉进行安全操作与维修、保养。用于炉内水处理的药品应无毒并严格控制使用量,定期排污(有排污记录),以防止蒸汽品质劣化。 F+YZE[h%
6.13.2.3 必须对锅炉排烟进行监控,其排放应符合GB 13271的规定。对烟管等定期进行清理,防止对厂区环境造成的污染。 <T` 7%$/E
6.13.2.4 锅炉用水若采用化学方法除氧、除硬,则应注意脱氧剂、清垢剂对蒸汽品质的影响,以防最终导致食品污染。 s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