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p t5. 'l
G !1- 20
本标准依照GB/T 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 K?[pCF2C
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规定的表述方法及要求编写,其中通用卫生要求部分主要参照GB *{4cc
14881—94《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起草,同时非等效采用了CAC国际法规相关部分和日本、美国、台湾及加拿大等国的相关法规或标准中的部分内容,以求达到与国际GMP接轨。 3!Qt_,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1d\ZZA|6&
本标准由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起草;湖南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湖南省旺旺食品有限公司参加起草。 XOqpys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包大跃、史根生、张国雄、魏明峰、唐细良、张一青。 a+{g~/z;,Q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解释。 X3W)c&Pr
1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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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膨化食品企业在原料采购、加工、包装及储运等过程中,有关人员、建筑、设施、设备的设置以及卫生、生产及品质等管理均应达到的标准、良好条件或要求。 :ZL>JVk
本标准适用于膨化食品生产企业。 Y~vTFOI
2 引用标准 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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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fwq|8^S@
GB 1576—1996 低压锅炉水质 `% ENGB|
GB 2760—1996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6U&Uyd)
GB 574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KPR{5
GB 7718—94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