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乳品检验检疫须知
日期:2014-05-23 11:22
方卫生证书相符的生产日期或批号。
请特别注意:由于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公布首批进口乳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名单的公告》(2014年第51号公告)已发布,自2014年5月1日起,非经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乳品不得进口。
由于澳大利亚乳品证书缺少生产企业信息,现要求澳方在乳品证书备注栏中填写生产企业名称、注册号、地址等信息。如相关货物已在途,口岸受理报检时可要求进口商提交书面说明,列明生产企业详细信息以供口岸核对,生产企业信息正确的可先受理报检。如已出具的国外官方乳品证书实在无法修改的,进口商书面说明应经外交途
16/38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4/09 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