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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电池充电系统加州能效要求正式执行
日期:
2016-02-07 10:01
按照加州能源委员会(简称CEC)关于电池充电系统的法规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所有大型的充电系统和消费类小型电池充电系统必须全部符合法规中列明的能效要求,如下表1和表2所示,其中大型和小型充电系统以其输入功率为划分依据,输入功率小于2 kW的为小型电池充电系统,大于2 kW的则为大型电池充电系统
表1 大型充电系统的能效要求(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性能参数
符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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