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全文
日期:2014-03-24 17:08
件提供者签章(签字)认可其与原件一致。
  13.3认证机构可采取必要措施帮助组织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及相关技术标准的宣贯培训,促使组织的全体员工正确理解和执行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附录A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审核时间要求  

  注:1.有效人数,包括认证范围内涉及的所有全职人员,原则上以组织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所附名册等信息为准。
  2.对非固定人员(包括季节性人员、临时人员和分包商人员)和兼职人员的有效人数核定,可根据其实际工作小时数予以适当减少或换算成等效的全职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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