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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禁止化妆品中使用杜鹃醇
日期:
2013-09-24 10:47
结果进行议会讨论后,决定禁止杜鹃醇在化妆品中的使用。
同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也收到了日本佳丽宝公司的召回通知。核实后,CFDA表示佳丽宝公司确曾向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提出过化妆品新原料杜鹃醇(化学名称:4-(4-羟基苯基)-2-丁醇)的行政许可申请,但未通过安全性审批,含有该成分的化妆品均未获批上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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