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8-07 15:27
一张铭牌外,没有其他标识,铭牌上写着生产日期为2010年5月。面对记者的询问,店员找了一圈只找到了电子秤的出厂合格证,她也不知道电子秤要经过质监部门检测才能使用。在天河东路的宝家康药店、体育东路的祺和大药房等药店,记者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
在龙口西路的善和堂百济药房,电子秤的合格证早在2008年3月就过期了,店员却说该店一直都用该台秤,对于与强检合格证有关的其他信息她也一概不知。
查处
强检不过关最高可罚款千元
根据记者反映的情况,昨天上午,天河区质监局计量科联合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来到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