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5-22 12:06
附件 XIV 中的 22 种物质在过渡期结束后,即「日落日期」(sunset date) 后,将被限制使用。
现加入附件 XIV 的物质:
被纳入清单的铬化合物,可用于金属涂层、陶瓷染色、制造烟火、用作生物杀灭剂或实验室用途。
三氯乙烯则用于金属行业中的清洁和脱脂、作为粘合剂的一部分,以及油漆和清漆之中。
其他信息
法规《EU 348/2013》全文: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3:108:0001:0005:EN: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