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发布针对奶瓶双酚A的严格要求
日期:2013-05-23 10:12
2013年4月9号,台湾卫生署通过一份有关食品器具、容器、包装卫生标准中双酚A(BPA)限制要求的修正案。该修正案禁止使用含有BPA的材料生产婴幼儿奶瓶。该标准将于2013年9月1日生效,对于已经上市销售的奶瓶,从2014年3月1日起也须符合新的要求。
该标准的修正内容主要针对BPA迁移量的限量规定,其中婴幼儿奶瓶不得使用含有BPA的材料;除婴幼儿奶瓶外的其它聚碳酸酯(PC)食品容器的BPA迁移量必须0.6 mg/kg;同时删除了聚苯砜和聚醚砜(PES)婴幼儿奶瓶的BPA迁移量的限量规定。从要求来看,台湾的标准限量已接轨欧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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