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五 o3kj7U:'x
食品GMP认证合约书及认证书变更登载事项作业要点 7 '/&m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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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执行食品GMP认证合约书及认证书变更登载事项作业,依据食品GMP认证体系实施规章第八点规定订定本要点。 STI3|}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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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要点适用范围: ~/%){t/uLY
(一)食品GMP认证工厂名称变更。 {xX|5/z
(二)食品GMP认证工厂负责人变更。 OUPpz_y
(三)食品GMP认证工厂地址变更。 6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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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食品GMP认证工厂编号变更。 oSoG&4
(五)食品GMP认证产品名称及规格变更。 8] *{i
(六)食品GMP认证产品编号变更。 hbK+\X
(七)其它登载事项之变更事宜。 o%.cQ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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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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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由申请变更之认证工厂备文检具左证资料向食品GMP认证体系推行委员会申请。 >XF@=Jp
(二)食品GMP认证体系推行委员会受理申请,经核属实者,函请推广宣导执行机构办理变更作业,必要时得请认证执行机构协助查核。 cg~FW2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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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认证工厂名称、负责人及地址变更处理原则如下: $I9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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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符合公司行号及工厂登记证之规定。 (Gc5lMiX3
(二)认证工厂之食品GMP相关管理制度不变。 X DX_c@U
(三)变更事项应与证照之登载事项一致。 /vh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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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认证工厂编号变更及认证产品编号变更处理原则如下: )Mok$
(一)食品GMP认证工厂编号变更处理原则: )_jO8)jB
应符合食品GMP认证体系实施规章第六点之规定。 4-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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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食品GMP认证产品编号变更处理原则: ~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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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同一制程、配方、包装材质、品名及品牌,产制二种以上不同重量或容量之产品者,得使用同一认证编号,惟应于同一认证产品之规格注明适用之重量或容量。 \ Q6Ip@?
2.采用相同包装材质,其调味及配方不同者,应区分为不同之认证产品编号。 }vi%pfrB
3.同一公司于不同认证工厂产制同一认证产品,得使用相同之认证产品编号,惟在产品包装标示上应加以注记暗号以资识别。 N_>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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