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五 JO\KTWtjO
食品GMP认证合约书及认证书变更登载事项作业要点 vPx#TX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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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执行食品GMP认证合约书及认证书变更登载事项作业,依据食品GMP认证体系实施规章第八点规定订定本要点。 fl<j]{*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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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要点适用范围: 9,0}}3J
(一)食品GMP认证工厂名称变更。 10$:^
(二)食品GMP认证工厂负责人变更。 M[KYt"v
(三)食品GMP认证工厂地址变更。 SNtOHTQ
(四)食品GMP认证工厂编号变更。 s:Z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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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食品GMP认证产品名称及规格变更。 <W88;d33r=
(六)食品GMP认证产品编号变更。 d$v{oC}
(七)其它登载事项之变更事宜。 mbZg2T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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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业程序: UJGmaE
(一)由申请变更之认证工厂备文检具左证资料向食品GMP认证体系推行委员会申请。 q'<K$4_,%
(二)食品GMP认证体系推行委员会受理申请,经核属实者,函请推广宣导执行机构办理变更作业,必要时得请认证执行机构协助查核。 ?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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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认证工厂名称、负责人及地址变更处理原则如下: Lcy>!3q3~
(一)应符合公司行号及工厂登记证之规定。 HZzdelo
(二)认证工厂之食品GMP相关管理制度不变。 Qv:J#uVw?O
(三)变更事项应与证照之登载事项一致。 [bJAh `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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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认证工厂编号变更及认证产品编号变更处理原则如下: z3p#`
(一)食品GMP认证工厂编号变更处理原则: [:\8Ug8
应符合食品GMP认证体系实施规章第六点之规定。 a]|k w4
(二)食品GMP认证产品编号变更处理原则: D^W?~7e^r
1.属同一制程、配方、包装材质、品名及品牌,产制二种以上不同重量或容量之产品者,得使用同一认证编号,惟应于同一认证产品之规格注明适用之重量或容量。 Gm1vVHAxv
2.采用相同包装材质,其调味及配方不同者,应区分为不同之认证产品编号。 1u0NG)*f
3.同一公司于不同认证工厂产制同一认证产品,得使用相同之认证产品编号,惟在产品包装标示上应加以注记暗号以资识别。 e'Th[ w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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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自: 世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