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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印度电子产品强制性注册要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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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23-07-20

2012年9月7日,印度电子与信息技术部(DeITY)发布《电子和信息技术产品(强制性注册要求)法令》,于2013年7月3日正式生效。该法令共对8类信息技术类产品、5类音视频类产品和2类家电产品进行了管制,规定法令涉及到的家电和信息技术类产品必须在印度标准局(BIS)认可实验室进行相应标准的测试以及注册,并需要加贴相关标志。

    法令依据的相应测试标准如表1所示。

                       表1 法令依据的相应测试标准

序号

产品名称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1

电子游戏机

IS 616:2010

音频、视频以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

2

屏幕尺寸在32寸及以上的等离子/LCD/LED电视机

3

输入功率为200W及以上的内置扩音器的光盘播放器

4

输入功率为2000W及以上的扩音器

5

输入功率为200W及以上的电子音乐系统

6

便携式电脑/笔记本/平板电脑

IS 13252:2010

信息技术设备安全通用要求

7

屏幕尺寸在32寸及以上的显示器、视频监视器

8

打印机、绘图仪

9

扫描仪

10

无线键盘

11

电话答录机

12

自动数据处理器

13

机顶盒

14

微波炉

IS 302-2-25:1994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子设备的安全:第2-25 部分:微波炉的特殊要求

15

接电网电源的电子钟

IS 302-2-26:1994

家用和类似电子设备的安全:第2-26 部分:时钟的特殊要求

    受管制产品如不符合标准规定、没有在印度标准局(BIS)进行注册、或没有加贴“自我声明——符合IS国家标准”的字样,任何人不得自行或通过他人以其名义生产、储存、进口、销售或分销受管制的电子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不合格或有缺陷的商品,生产商将不能继续生产该商品,并应将其作为缺陷商品进行报废处理。

    法令规定经DeitY授权的人员,有权检查产品在生产、储存、进口、销售或流通环节保存的相关文档、配件或元件。在产品违反该法令或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时进行搜查并扣押产品。

文章出自: 世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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