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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7] 1980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颁布了《电器标签规定》(16 CFR 305),要求紧凑型荧光灯和通用白炽灯(包括白炽灯反射灯)的标签及包装上应包含以下内容: rHMr8,J; Ÿ 灯的数量(包装上也应标注) 3c|u2Pl Ÿ 每个灯的设计电压(在不是120V的情况下) %
k}+t3aF Ÿ 每个灯的光输,用平均初始流明表示 =9;2(<A Ÿ 每个灯的功耗,用平均初始功率表示 T:G8xI1
P Ÿ 每个灯的寿命,用小时表示 @krh <T6| 此外,通用荧光灯和白炽反射灯还应在标签上清晰显著地标注中间带“E”的环形,标注了此环形的产品意味着产品符合联邦的最低能效标准。 upc-Qvk 有关白炽灯的EnergyGuide能效标签可参见图1和图2。图1 非反射型白炽灯的标签样本(两种) 图2 白炽反射灯的标签样本(两种) j
+u3VP [izP1A$r#Q P6~&,a 文章出自: 世科网 Y2&hf6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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