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电风扇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于2008年10月17日发布,并于2009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规则适用于单相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由交流电动机驱动的台扇、转页扇、壁扇、台地扇、落地扇和吊扇。该标识(见图1)名称为:中国能效标识(英文名称为CHINA ENERGY LABEL),需包括以下内容:(1)生产者名称(或简称);
(2)产品规格型号;
(3)能源效率等级;
(4)能效值[m3/(min﹒W)];
(5)额定输入功率(W);
(6)依据的能源效率国家标准编号。
该标识的信息有以下内容:
Ÿ 生产者名称是指对产品质量负有法律责任的产品品牌所有者或使用者。
Ÿ 产品规格型号与铭牌上的标注相一致。
Ÿ 能效等级应依据GB 12021.9的现行有效版本和检测报告确定。
Ÿ 能效值和额定输入功率应依据GB 12021.9的现行有效版本和检测报告确定。能效标识标注的能效值和额定输入功率应不超过相应能效等级的取值范围。被测产品的能效值和额定输入功率应满足能源效率标识中的标注值。
Ÿ 能效标识依据国家标准为GB 12021.9的现行有效版本。
图1 电风扇能效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