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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冰箱澳新最低能效(MEPS)要求简介 4kEFbzw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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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80年代,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开始引入了电冰箱(冷藏箱、冷藏冷冻箱和冷冻箱)的能源标识,电冰箱产品上应佩戴能源标识。1999年10月,在澳新制造或进口至澳新的电冰箱产品应符合AS/NZS 4474.2规定的最低能源性能标准(MEPS)。2005年1月1日,澳新引入了更为严格的MEPS要求,该要求与2001年美国的MEPS水平相当。目前,AS/NZS 4474.2:2009规定了家用冰箱的MEPS和能效标签,AS/NZS 4474.1则规定了测试方法,MEPS和能效标签的新要求已于2010年4月1日开始实施。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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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1日,冰箱的新MEPS开始实施。根据AS/NZS 4474.2:2009,新MEPS从2001年的型号平均能耗转变为最大允许能耗,新MEPS水平很大程度上相当于2005年的能耗水平,因此一些相关的因数(系数)进行了升级以反映这些变化。 E'}$'n?:
AS/NZS 4474.2:2009中规定:每台产品的PAEC不得超过2010的MEPS能效限值。无论所有递交登记的样品所测试的能耗,还是产品上声明的CEC,都不得超过以下规定的MEPS能效限值。 r` @Dgo}
MEPS能效限值=[Kf +(Kv ´Vadj tot)]´ Ka + Ad tot + Awi JB7]51WH@
其中: jn'8F$GU
- Kf为对于每个类型冰箱的固定允许限值因子(kWh/年); 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