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5日,国家发改委、质检总局和认监委发布 2010年第28号公告,公布《平板电视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要求2011年3月1日出厂的平板电视,应加施能效标识;2011年3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应于2012年3月1日加施能效标识。平板电视(液晶电视和等离子电视)能效标识如下图所示。标识上显示生产者名称(简称)、产品规格型号、能效等级、能效指数(EEI)、被动待机功率、以及依据的能效标准编号(GB 24850)等信息。 qd%5[A 图 平板电视中国能效标识(液晶和等离子电视) f)vD2_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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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效等级的评定依据GB 24850-2010的规定。标识可加施在平板电视的明显部位,或显示在开机画面中且停留时间不少于2秒,也可以粘贴或印制在最小包装的明显部位。生产者或进口商应按产品规格型号进行备案,提交检测报告等资料。 s@'};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