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马来西亚对于玩具的机械和物理性能要求主要由MS ISO 8124-1:2001《玩具安全 第1部分:有关机械和物理的安全》规定的。该标准由马来西亚工业标准委员会ISC B1发布,等同采用了ISO 8124-1:2000《玩具安全 第1部分:有关于机械和物理的安全》标准(不包括2007年发布的A1和A2)。适用于所有的玩具,其中对玩具的机械物理安全的性能要求主要为:可接受的玩具结构特征的要求(包括形状、尺寸、轮廓、间隙)及某些玩具性能的参考要求(如非弹性头弹射物的最大动能,乘骑玩具的最小夹角等);不同年龄组的玩具要求和测试方法;某些玩具本体或其包装上需要有的警示说明和/或使用说明。
泰国对于玩具的机械和物理性能要求主要在TIS 685 Part 1-2540:1997《玩具 第1部分 通则》的“4.1 技术要求”和“4.2 某些类型的玩具的要求”中进行了规定。在4.1中对玩具的表面、不同材料的夹角、薄型刚性材料的圆孔、驱动装置等进行了要求;在4.2中则对不同类型的玩具,如置于口中的玩具(如口哨)、小于三岁的孩童牵引的玩具、有门的孩童可以进入的玩具、乘骑玩具、秋千等具体的玩具作了详细的规定。其要求基本与ISO 8124-1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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