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
O>m8hF
F-\8f(\
从2003年开始,日本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行了比较大的调整,不仅出台了《食品安全基本法》,而且成立了日本中央政府直属的“食品安全委员会”,从而使日本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的职能分工格局有所变化,形成了以食品安全委员会(FSC)、农林水产省(MAFF)和厚生劳动省(MHLW)三个政府部门为主的国家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也标志着日本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更趋向于集中管理。 \,#4+&4b
食品安全委员会 /ykxVCvAt
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内阁府直接领导,是对食品安全性进行鉴定评估,并向内阁府的有关立法提供科学依据的独立机构。根据《食品安全基本法》,该委员会由7名食品安全专家组成,委员全部为民间专家,经国会批准,由首相任命,任期3年。该委员会下设事务局(负责日常工作)和专门调查会。专门调查会负责专项案件的检查评估,下分化学物质评估组、生物评估组、新食品评估组3个评估专家组。 iwTBE
]J
食品安全委员会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主要职责: a|{<#<6n(
(1)实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主要负责自行组织或接受农林水产省、厚生劳动省的具体风险管理部门的咨询,通过科学分析手法,对食品安全实施检查和风险评估。 /@}# KP=
(2)对风险管理部门进行政策指导与监督。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要求风险管理部门采取应对措施,并监督其实施情况。 K>JU/(
(3)负责风险信息的沟通与公开。以委员会为核心,建立由相关政府机构、消费者、生产者等广泛参与的风险信息沟通机制,并对风险信息沟通实行综合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