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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C标准]性能要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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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23-06-15

1.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LED性能要求

    IEC/PAS 62612:2009是IEC于2009年6月10日发布的有关普通照明用自镇流LED灯的性能规范,它是IEC 62560(即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安全要求)的补充。PAS全称为可公开提供的规范,它是“为满足市场急需而出版的标准文件”,是制定正式国际标准之前出版的中间性标准文件。IEC/PAS 62612适用于额定瓦数不超过60 W、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交流或直流,并且灯头符合IEC 62560的普通照明用自镇流LED灯。该标准不适用于有意发出彩色光的自镇流LED灯,也不适用于OLED。

    IEC/PAS 62612主要对自镇流LED灯的标记、尺寸、功率、光通量、相关色温及显色指数、寿命、测试方法等进行规定:

(1) 标记位置

    灯的额定光通量、颜色编码、寿命及光通维持率需要在产品及产品包装、产品数据表或宣传单页上标出;灯的报废率、光通维持类别、额定相关色温、额定显色指数只需在产品数据表或宣传单页上标出。

(2) 尺寸

    灯的尺寸应符合制造商所标称的值。灯的外形不应超出其所要取代的灯(参见IEC 60630《白炽灯的最大灯泡外形图》)。

(3) 功率

    LED灯的功率不能超过额定值的15%。

(4) 光通量

    初始光通量不能低于额定光通量的90%。

(5) 相关色温和显色性

    LED灯的额定相关色温为2700 K、3000 K、3500 K、4000 K、5000 K或6500 K中的一种。初始显色指数和运转时间为额定灯寿命的25%(最长持续时间为6000小时)的显色指数均要进行测量。实际的显色指数测量值(既有初始值又有最长持续时间为6000小时的25%额定寿命值)不应比额定CRI值减少超过5个点。

(6) 寿命

    LED灯的寿命是由其光通维持性能和内置镇流器的寿命综合决定的。

    对于光通维持率:在额定灯使用寿命的25%(最长持续时间为6000小时)时所测的光通值,应不少于与制造商或责任分销商规定的额定使用寿命(L50L70)相关的最大光通维持。所测量的光通维持应与制造商或责任分销商规定和提供的“光通维持种类”相对应:种类A至E适用于L50种类A至C适用于L70)。其中,“光通维持种类”在该规范中进行了明确定义。

    对于内置镇流器的寿命:由于自镇流灯是个除非永久损坏,否则无法分拆的整体单元,所以其内置镇流器应被作为完整的自镇流灯的一个部分进行测试。自镇流LED灯应经受温度循环冲击测试和电压开关测试。在相当于25%额定使用寿命(最长持续时间为6000小时)的测试周期内,LED灯应一直在测试电压及+45°C的环境温度下工作。这一时间结束时,在将温度降至室温时,灯还能点燃至少15分钟。

2. LED模块用控制装置性能要求

    IEC 62384《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性能要求》是IEC于2006年8月份发布的有关LED模块控制装置性能要求的标准。这里的控制装置,是指设计为提供恒流或恒压的装置。有关具有改变输出功率功能的控制装置的标准正在制定中。IEC 62384主要对控制装置的分类、标记、输出电压和电流、线路总功率、电路功率因数、电源电流、声频阻抗、异常条件下的工作试验、耐久性等进行规定,其主要内容如下:

(1) 标记

  • 强制性标记

    控制装置应明确标识:电路功率因子,若功率因子未达0.95,应附加一字母“C”,例如λ=0.9 C。如果适用,还应在控制装置上或制造商提供的目录或类似之处,提供下列信息:允许温度范围的限值、标明控制装置具有稳定的输出电压/输出电流、标明控制装置适合与市电调节器一同操作、标明操作模式(例如相位控制)。

  • 选择性标记

    可在控制装置上或制造商提供的目录或类似之处,提供总电路功率、表明控制装置设计为符合音频阻抗条件的符号 (如果适用)以及表明控制装置为短路保护型的符号(如果适用,具体符号还在考虑中)。

(2) 输出电流和电压

  • 在最低额定功率的测试条件下,当激活或连接LED模块后,2 s内输出值应在额定值的110%以内,最大电流或最大电压不应超过制造商所提供的值;
  • 在进行操作时,对于不具有稳定输出电压/电流的控制装置,以额定电压供电时,输出电压/电流与LED模块的额定电压/电流之间的差异,应在10%以内;对于具有稳定输出电压/电流的控制装置,当以额定电压的92%-106%之间的任何电压供电时,输出电压/电流与LED模块的额定电压/电流之间的差异,应在10%以内;

    对于电容性负载所产生的脉冲电流,不应影响控制装置的过电流检测和控制装置的启动过程。

(3) 总电路功率

    在额定电压下,当控制装置和LED模块一起使用时,总电路功率不超过制造商声明值的110%。

(4) 电路功率因数

    在控制装置在额定功率条件下搭配LED模块操作,且该组合以额定电压及额定频率供电时,所测得的电路功率因数应不小于标称值的0.05。

(5) 供电电流

    当控制装置搭配LED模块工作在其额定功率、额定电压时,供电电流与控制装置上标识的值或制造商文档中的声明值之间的差异不超过10%。

(6) 音频阻抗

    该标准规定了标有音频阻抗符号的控制装置的测试方法。并要求对400 Hz至2000 Hz之间任意信号频率,在额定电压及额定频率下搭配额定LED模块负载操作时,控制装置的阻抗应为电感性。阻抗值至少应与LED模块-控制装置组合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工作时,与其消耗功率相同的电阻阻值相等。在250 Hz至400 Hz范围内时,阻抗值应至少与在400 Hz到2000 Hz之间所需最低值的一半相等。

    此外,IEC 62384还对异常条件下的操作试验以及耐久性测试进行了详尽规定。

文章出自: 世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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