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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能效标识 xQ'2BAEa 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第17号令)规定,中国于2005年3月1日正式实施了“中国能效标识”制度。中国能效标识制度对节能潜力大、使用面广的用能产品实行统一的能效标识,制定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产品能效标准、实施规则、能源效率标识式样和规格。凡列入《目录》的产品,应当在产品或产品最小包装的明显部位标注统一的能源效率标识,并在产品说明书中说明。 {je-I9%OK 中国能效标识采取生产者或进口商自我声明、备案、政府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的实施模式。能源效率标识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_$uW&{NI 生产者名称或者简称; Zw~+Pb 生产规格型号; 3yNU$.g 能源效率等级; 9,^_<O@Q 能源消耗量; 51QRM32Y
执行的能源效率国家标准编号。 q`G, L( 截至2012年3月,中国共发布了八批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下表给出了每批次涉及的产品及能效标识的实施日期。[注2] STJJU]H ,do58i
K 中国能源效率标识以蓝白为背景。标识中包含有生产者名称、产品规格型号、能源消耗等级和能源消耗指标、所依据的能源效率国家标准编号等重要特征,其他性能指标将根据不同的产品以不同的形式标明。中国能源效率标识的中部依据每种电器的能源效率水平高低分为1~5五个等级,1级位于最上端、最短、表示耗能量最少,5级排最下端、最长、表示耗能两最多。5个等级分别用5种不同的色彩表示,1级(绿色)表示产品属于绿色环保型产品,5级(红色)表明产品属于红色危险型产品,2~4级颜色介于二者之间,用不同的颜色表示不同等级的能耗。基本式样如下图: L=8+_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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