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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娱乐]票务跑腿业务与黄牛的区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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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9-08-03
— 本帖被 admin 从 休闲娱乐 移动到本区(2012-12-06) —
        票务跑腿业务目前是跑腿业务中的一个非常主要的内容。参与这项业务的跑腿员很多,也获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票务跑腿业务指的主要是代替客户去指定地点购买或者领取指定的票务。这里所说的票务,包括火车票、汽车票、医院挂号凭证等。这项业务的蓬勃兴起,主要的原因有以下两点:          首先,有些票务的购买方式传统陈旧,例如火车票,汽车票,这些票务都必须亲自去车站或代售网点购买。          其次,有些票务具有稀缺性。例如,儿童医院、中医院的专家门诊挂号凭证,就极为稀缺,以至于有人甚至会隔夜排队等候。这给很多群众造成了严重的不便。          对此,跑腿业务很好地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在增加创收的时候,也获得了广泛的好评。有些委托主对跑腿员的服务非常满意,主动提高报酬。          但是,有部分跑腿员和顾客对这种票务跑腿业务的合法性持有疑问。特别是在车站、医院存在着大量的贩卖票务的“黄牛”,他们也通过票务的买卖获得利益。而这些黄牛,正是政府打击和惩治的对象。为此,必须从法律的角度为大家剖析一下票务跑腿业务与黄牛在法律性质上的差别,以正视听!          ★票务跑腿业务实际上是一种代理行为。跑腿员在接受委托主的委托后,帮助委托主完成购买或领取票务的事务,委托主向跑腿员支付一定的报酬。跑腿员购买或领取票务是以委托主的名义进行的。票务所记载的权利义务最终归属于委托主。跑腿员获得的报酬是基于代理服务而获取的报酬,是我国法律认可和保障的。          ★黄牛干的,则是倒买倒卖的行为。他们将票务转手获利,其中包含了两个独立构成的行为,即:买受或领取票务、出售票务。黄牛们是利用了票务的稀缺性,从而在倒卖的过程中获取利益。票务的最终持有人与黄牛之间不存在委托-代理关系。 票务跑腿业务和黄牛的区别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票务的稀缺性。黄牛倒票,必然是对较为稀缺的票务,假如一种票务数量很多,供大于求,黄牛是绝对不会染指,也不可能从中获利的;而票务跑腿业务则不考虑票务是否稀缺,只要委托主需要,即使票务供应充足,仍然会出现跑腿业务,并且委托主也愿意支付费用。          第二,票务买受人的固定性。黄牛贩票,针对的是不特定多数的购票人;跑腿员面对的则是特定的委托主。尽管有些时候,委托主的特定性仅仅体现在一个电话号码,或者一个QQ号码,但毕竟这个最终承担购买或取得票务的人是特定的。简单来说,黄牛拿了票之后是兜售,而跑腿员则是有的放矢。          值得大家特别注意的是,跑腿员在为委托主取得票务后,委托主会给你一笔钱,这笔钱其实是由票款和代理费(有时我们又把它称为劳务费)两部分构成的。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跑腿帮跟黄牛是有本质区别的。跑腿赚钱,是合法合理的,是为人民服务,利国利民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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