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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透支11万5年后还44万 信用卡全额罚息狠过利滚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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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2-10-30
— 本帖被 admin 从 世科茶馆 移动到本区(2012-12-06) —
关键词: 信用卡银行

  信用卡少还1元,被银行收取过百元利息,罚息高达所欠金额的100倍,这并非天方夜谭。信用卡未及时还款后全额罚息不是最新的消息,但记者29日调查发现 ,岛城只有少数银行对规则进行了修改,大多数银行仍然坚持全额罚息。
  新闻缘起
信用卡透支11万5年后还44万
  陕西省西安市户县居民王某5年前先后在西安民生(行情 股吧 资金流) 、工商、交通、招商、中信5家银行办了5张信用卡恶意透支。截至2012年8月,王某拖欠共计44万余元。然而其实际刷卡消费和取现的部分只有11.5万元,其余30余万元都是逾期未还欠款而产生的利息和滞纳金等费用。
  据悉,银行透支利息的计算方法有两种:全额计息和按未偿还部分计息。如按未偿还的部分来计算利息,同样透支1 万元,到期还9999元差1元未还的话,也就是对1块钱计息,以消费当天到账单日为止35天计算 ,得出利息0.0175元;按照全额计息所得利息则为120.0055元,两者相差6800倍。
  少还20元利息过百元
  少还一分钱,也要全额罚息,银行信用卡的这一“霸王条款”被热议多年之后仍然在执行。
  “今年6月份我通过ATM 机还上月的一家银行的信用卡消费款4620.38元,因20.38元无法存入 ,当时只还款4600元。6月底,我收到对账单,显示有100多元的借记利息,经电话询问被告知是全额罚息。银行工作人员解释称,即使有一分钱未还,银行都要按上月应还款全额收取利息。”市民刘女士29日告诉记者,她并没有恶意不还款,只是当时不太方便,就为20元的逾期还款,她竟付出100多元的利息代价。“银行的这一做法太霸王了,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刘女士说。
  四银行取消全额罚息
  29日,在咨询多家银行公示收费标准后,记者发现,除了中国工商银行(行情 股吧 资金流)取消全额罚息,华夏银行(行情 股吧 资金流)和中国农业银行(行情 股吧 资金流)采用分段计息、招商银行(行情 股吧 资金流)允许容差还款外,绝大多数银行仍坚持全额罚息。
  工行在这一方面走在了其他银行的前面。从2009年2月开始,工行率先取消信用卡全额罚息,改为“部分还款,部分计息”,按照未偿还的部分来计算利息。华夏银行和农业银行实行分段计息,如果客户部分还款,那么从消费日到还款日,仍按全款计息,但是还款日后,将按未还清部分计息。招行的容差还款是指对于小额零头未还款可以滚入下期账单,免除罚息,具体而言,是指当持卡人没有全额还款,但其未还部分少于10元时,把10元以内的未还部分滚入下期账单中,将视为该持卡人当期全额还款,不再计收利息,从而避免持卡人因小额欠款产生的全额计息情况。
  不过,中国银行(行情 股吧 资金流) 、浦发银行(行情 股吧 资金流)等多数银行目前仍然按兵不动。5000元的信用卡账单,即使持卡人还了4999元 ,仅剩1元未还,银行还是会按5000元进行罚息。“如果信用卡持卡人透支1万元,到还款日只还了8000元,那么从消费日到还款日,我们要按照1万元来计息,每天的利息是万分之五。”中国银行的客服人员说。
  不同算法利息差万倍
  不同银行信用卡还款规定不同,还款的利息差别相当大。岛城一家银行的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假设某持卡人在1月1日的时候刷卡消费了20000元 ,在1月30日还款日当天,持卡人仅偿还了19999元 。而剩下的1元则是在2月15日当天才还清。如果采用部分金额计息,市民的还款金额为1+1×0.05%×45=1.0225元,其中,利息为0.0225元。如果采用全额计息法:持卡人到期应还的金额为1+20000×0.05%×29+1×0.05%×16=291.008元,其中利息290.008元。
  同样是欠款1元 ,采用两种不同的计息方式,竟然相差近12800多倍。
  律师
  银行霸王条款涉嫌侵权
  按照银行方的解释,全额计息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国人民银行 1999年颁布的《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银行记账日至发卡银行规定的到期还款日之间为免息还款期。免息还款期最长为60天。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前偿还所使用全部银行款项即可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但办法中的这一条款,并没有说明超出免息还款期应该怎样处理,从而让一些银行钻了空子。
  山东雅博律师事务所盛少华律师说,银行和消费者作为平等主体的市场交易双方,都应当遵守《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的自愿平等原则。银行全额罚息的做法,没有依据公平合理的法律原则和权利义务对等的市场原则来制定交易规范,是强势一方强加给没有话语权的消费者的,属于霸王条款。“银行认为消费者没有到期全部还款是违约行为,但即使消费者违约,也只是部分违约,不应该承担全额透支款的责任。银行的这种行为有侵权之嫌。”盛少华律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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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2-10-30
信用卡透支11万需还44万 银行霸王条款几时休
  10月28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称,在用户使用信用卡过程中因未按时还款,常被收取高额利息和滞纳金。专家认为,各家银行信用卡罚息制定得相对偏高,全额罚息规定不尽合理。节目中提及案例显示,用户王某在2007年办理信用卡,截止2012年8月,他共拖欠44万余元,然而其实际刷卡消费和取现的部分只有11万5千元,其余30余万元都是逾期未还欠款而产生的利息和滞纳金等费用。
  欠债还钱乃天经地义,银行要求顾客用信用卡透支消费后按时还款也是理所应当,问题在于,在信用体系尚不健全的情况下,银行自定的这种全额罚息制度实际上将商业风险完全转嫁到了顾客身上。银行保住了利润甚至赚得盆钵满贯,顾客却被罚得不堪重负甚至面临牢狱之灾,哪里还有什么“顾客就是上帝”的影子,不过又是一项霸王条款罢了。
  银行类似的霸王条款并不少见,诸如“离柜不负责”之类的,这些都是银行单方面制定的,顾客根本没有参与讨论、发表意见的机会。按理,在市场经济中,银行是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其提供服务的价格应由市场调节,银行与消费者应处于平等的地位,但现实中所有的规则都偏向了对银行有利的一面。近日,有媒体报道,储户因自动取款机多吞1万元向银行求助,工作人员称要等两个工作日才能处理好。当他换个电话致电客服,假称机器多吐3000元时,客服5分钟后便赶到了。对此,银行方面解释第一种不影响现金安全,第二种影响。说辞貌似有理,实际上却表明了储户与银行的地位不对等,银行的利益高于储户的利益。
  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2009年工商银行实行信用卡余额罚息后没有其他银行跟进。一直以来,全额罚息都被人们诟病,但就是难以取消,银行方面还声称要与国际接轨。这一项目上与国际接轨不假,吊诡的是同一银行异地汇款取款收取手续费这一规定并不符合国际惯例,可为什么国内银行却还乐此不疲地实行呢?惯例是死的,操作是灵活的,而国内一些银行的眼中只看到了对自己有利的一面。
  2011年,我国银行业净利润10412亿元,比2010年增加2775亿元,同比增长36.3%,日均赚约28.5亿元,相当于平均每个中国人每天给银行交2元。在很多人眼里,银行也已经成为了暴利行业。那么,银行的高利润是怎么来的?除了高利差之外,就是乱收费。据银监会和银行业协会2011年7月的统计,中国银行业服务项目共1076项,收费项目850项,占79%。其中个人服务项目276项,有偿服务项目196项。为什么银行能制定如此多的收费项目?其背后是中国银行业的行政性垄断。
  目前,我国银行业的市场竞争机制并不完善,银行业的经营受到政策的过多保护。比如,利率受中国人民银行控制,实行“存款利率上限管理,贷款利率下限管理”,这实际上是给银行提供一个安全的利差空间,而这样的利差空间是银行体系之外的资本所无法享受到的,这也是一种垄断收益。有了稳定利差,银行实际上并不在乎顾客会怎么看,也缺乏为顾客服务的意识,这也是为什么银行的霸王条款一直被人们指责,但却依然层出不穷。
  由此看来,整顿规范银行收费和取缔霸王条款的关键在于打破银行业的这种垄断,深化金融改革,这样才能促使银行真正地服务于大众。(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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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2-10-30
信用卡透支11万还44万 网友:银行比高利贷还黑
  信用卡到期没还全款,差1元也要按全额计息,持卡人稍一疏忽,“天价罚息”便随之而来。近日,央视报道的“透支11万5年后要还44万”的新闻,再度让公众将质疑的目光投向银行行规。透支11万还44万,您有什么话要说?
透支11万还44万

  观点PK
  正方观点
  信用卡透支全额罚息制度该改了
  对于收取透支逾期滞纳金来说,笔者认为,这确实是一个银行单方面制定的“霸王条款”。同时,逾期不还已经受到了高息处罚,为何再收所谓的滞纳金呢?这个条款应该坚决予以取缔。对于信用卡透支逾期按照全额计算高息,简直是荒唐透顶,极为不公平。不符合消费者权利义务相对等的基本法理。坚决予以取缔没有任何异议。当然,这项规定之所以一直存在,与监管部门的不作为和漠视不无关系。
  笔者认为,发卡行主要是商业银行要想真心实意发展我国的银行卡、信用卡事业并且让其健康长远发展,就不应该采取竭泽而渔式掏干用户腰包的做法。银行对持卡人收取合理甚至是偏低的费用,才能使得更多人使用银行卡、信用卡,也才能使得银行卡、信用卡规模越来越大,银行从中获取的中间业务收入才能越来越多并且持续性很强。“薄利广销”才能做大市场,夯实市场,也才能获取长久效益。
  反方观点
  享受便利必然承担义务和风险
  从市场交易法则来看,既然消费者选择使用信用卡消费,享受到先消费后还款的便利,也必然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和风险。基于这样的公平性考虑,国际上的确有全额罚息的惯例,主要是针对未按约定履行完还款义务的一种惩罚性计息。因为信用卡透支是银行对持卡人基于信用进行的一种风险借贷,持卡人负有及时了解透支情况并按时还款的义务,如果还款不及时或不完全,银行便要承担损失。基于持卡人对信用的违背,银行把部分风险弥补费用和不信任惩罚叠加起来,对透支的全部费用进行罚息。
  新闻观点
  谁该为信用卡恶意透支“埋单”?
  从某种程度上说,信用卡恶意透支案件多发,与银行自身也有一定的关联。而事实上,金融监管部门早在几年前就向商业银行发文提示风险,要求完善信用卡授信管理制度,在发卡时充分考虑持卡人在他行已获得的信用卡授信总额情况,避免多家银行多头授信,导致持卡人累积信用额度。因为,一些持卡人虽持有多家银行信用卡,实际可用的信用额度却远远超出还款能力,导致其在发生大量透支后无力还款,银行资金必然面临损失风险。
  微言大义
  @幽默之渔:为什么刷过卡不还钱呢?反正我是觉得利息太高。为了方便,办了信用卡而不既时还款,你透支的是自己的信用而非是银子。
  @行路人:信用卡行业亟需整顿。里面存在太多不合理。
  @晓风拂面燕归来:这个真心有话说,我也曾因未还足当月账单,在不知情的前提下遭遇全额利息和滞纳金,经过理论后银行同意退还一半利息和全额滞纳金。信用卡方便但陷阱多。
  @-小模样-:这偏激了,银行和用户是纯商业关系,欠债还钱;谁让你借了钱不还的?你要是借了别人11万,人家5年不还,看你怎么样。
  @温岭陈才华:业务员完成不了任务的时候,总是想方设法让你去办卡,开通了不用,就问你收年费,刷了,忘了还,就要你付利息,还挺高的那种!真不知道,信用卡是办来干吗用的?就是为了那一点点的积分来换取那不起眼的小礼物么?
  @郑清清:全额还息有利有弊,没有还多少差多少只有还与不还,为什么还不彻底,国人的自身约束也待提高!办了信用卡就该遵守条约,要么就退掉别办。
  @Hun斗吧瘦猴子:有那么长的免息期,为什么不在期限内还?办信用卡时银行也都提供了说明书和声明,客户也都是签了字的,办卡自愿,又想办卡,又想借钱长时间不还还不计息。哪来那么好的事?透支了11万元不还钱,还好意思出来闹,没诚信是最大的悲哀。
  @石沉溪洞:比高利贷还黑,吃人不吐骨头!经历了几次信用卡消费以后才明白,那不叫减轻消费压力,那叫透支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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