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新的
反倾销调查案件大体上有立案、初裁和终裁三个大的环节。根据WTO反
倾销协定和各国法律,立案可以是基于
进口国内的产业申请,也可以是调查机关主动发起调查。但从实践中看,大多数案件是国内产业申请发起的。国内产业在申请
反倾销调查时,会提交一份详细的起诉书,起诉书中会给进口国的国内产业现状、进口产品的说明及
出口商的名单、有关产品的价格和数量
信息、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选成的损害等,最后,一般起诉书中都会具体列出要求征收的反倾销税。这份详细的起诉书中的许多内容都作为商业秘密做了保密处理,只有被授权的代理人才能看到(如出口商的律师),对外公布的只是公开版本。在起诉方提交了调查申请后,调查机关将对收到的材料进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这段审查是形式上的审查,只要起诉方提交的材齐料齐全,就会立案。有时,调查机关会驳回起诉方的材料,而起诉方又会再次提交合格的材料。如,2004年6月底,欧洲工业紧固件协会对我不锈钢紧固件及部件提出反倾销调查,欧委会虽未立案却向中方发了
市场经济问卷。但此后迟迟不见立案公告,8月底,
欧盟产业又提交了调查申请,欧委会最终决定立案。
_Bh ^<D- 立案后,调查机关会发放调查问卷,并规定提交问卷的最后期限,一般是立案公告后的37天,其中,7天为信息传递的在途时间,30天为答卷期。问卷一定要在截止期限前以书面的正式版本寄到调查机关。也偶有调查机关接受传真版,正式问卷可以稍迟一些寄到,但这要事先与调查机关沟通确认。如有特殊困难(
中国的春节、五一等长假,收到问卷时间过迟,企业在夏季供电紧张,语言翻译的困难等),可以申请延期,但一般调查机关只给两周左右的延期。问卷提交上去后,有时调查机关会在审查后发出补充问卷。
X-&U-S; 在审查了各方提交的材料后,调查机关会根据需要召开
听证会,然后做出初裁。但初裁不是法定的必经程序,有时调查机关会取消初裁,直接做出终裁。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调查机关会根据需要安排实地
核查,现在大多数欧美的案件进行核查,核查是对应诉的抽样企业进行的,其它国家(如印度、土耳其、南非)也有来中国核查的。核查有的在初裁前,也有的在初裁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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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VFz~ 在全部调查结束后,调查机关做出终裁,整个案件调查一般历时12-18个月。超过18个月尚未结案属于违反WTO的规定,案件将被终结。如2002年阿根廷对我甘磷产品立案进行反倾销调查,此案涉及我广大出口企业、阿国内产业、阿大豆产业等多方利益,我方积极应诉,政府做了强有力的交涉,最终此案拖了近两年,阿方迫于压力将案件转到内政部审理,其内政部长于2004年2月宣布案件结束,不对从中国进口的草甘噒征收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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