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帖
- 264
- 世科币
- 666
- 威望
- 402
- 贡献值
- 301
- 银元
- 0
|
—
本帖被 admin 执行取消置顶操作(2012-12-08)
—
简单地说,确定正常价值按其优先适用的顺序主要有三个选择,一个内销价,二是出口第三国的价格,三是构成价格(即成本加合理的管理、销售和一般性费用及利润)。从这三个选择中确定正常价值,大前提必须是出口国是市场经济国家或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出口企业被认调查国的市场经济标准。大这个大前提下,确定为正常价值的价格必须还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此价格为正常贸易过程中的价格,二是此价格是也受调查产品类似产品(like product)的价格。 '!y
^ 当出口企业没有同类产品的内销或内销量较低时,正常价值的选择推到第三个层次的选择,即出口第三国的价格。当出口企业没有合适的可供选择的出口品第三国的价格时,构成价格将成为备选方案。而且无论是内销还是出口第三国的价格,如果出现亏损,也可能造成调查机关放弃这两个选择。这并不是说短期内绝对不能出现亏损,要看亏损的持续时间、实际数额、能否在合理时间内回收成本等具体标准。 (jQL? 在这些原则下,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多数国家的调查问卷中都会有内销、出口和第三国的销售以及成本、费用这些问题了。在问卷中,内销和出口第三国的销售一般都要求逐笔回答调查期内的交易,并提供每笔销售所全套单据(如合同、装箱单、提单、信用证等)。调查面关在核实这些数据后,把价格中的运费、包装、增值税等附加的费用全部减倒,倒推出产品的出厂价(ex-factory price),然后把这些逐笔的价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出他们认为合理的正常价格。 Y RA[qc 对于构成价格的确定,涉及到大量成本会计的内容。其中比较复杂的是成本分摊,因为每个企业都会生产多种产品,而受调查产品可能只是其中的很少一部分。企业平时在成本核算时不会把成本分摊的那么细,在回答反倾销问卷时,就要认真对等这部分工作。成本分摊既要合理,有据可循,又能说明企业有利润、没有倾销,这是一项繁重的工作,一般要由有经验的会计师来协助企业完成。 "@Te!.~A. 52:oe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