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作业中安全注意事项 b/Z0{38
1.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 g"Z X1X
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面。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ao
2.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米,起重机距轨道端部不得小于2米。 t7p`A8&
3.动臂式起重机的起重、回转、行走三种动作可以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在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不得变幅。 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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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IFY,j8~q
5.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米以下。 "HQH]?!k
6.两台起重机同在一条轨道上或在相近轨道上进行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起的重物)距离不得小于5米。 #?z1cgCg
7.主卷扬机未安装在平衡臂上的上旋式起重机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Z<#beT6
8.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每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时的允许载荷,对超载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f9FsZD
9.弯轨路基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严禁在弯道上进行吊装作业或吊重物转弯。 #mX=Y>l
四、作业后安全注意事项 imtW[ y+4
1.作业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橱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米处。 'H`_Z e<
2.将每个控制开关拨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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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如遇八级大风时,应另拉缆风绳与地锚或建筑物固定。 ]*^mT&$7
4.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戴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