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于2009年1月1日对信息通信产品开始实行新的认证体系KC认证(Korea Certification),
韩国信息通信设备KC认证是基于电气通信基本法第33条、电波法第46条及第57条的强制性认证制度,为了生产、进口货销售信息通信设备认证规则第3条规定的信息通信设备应取得设备适用认证,并要求产品流通时标贴标志。
随着电气电子设备的使用急增由于设备内电磁波及其他设备或外部电波所引起的通信障碍及设备误动作导致人命及财产损害, 电磁兼容性注册目的在于最小化这些损害及保护国内电磁波环境。
适用设备 110/220V,50/60Hz
1具有数据及通信信息的输入、输出、储存、检索、传送或控制等主要功能,并与一个以上信息传送端口的设备,
2.配有600伏以下供电电压的设备中除无线设备外的设备,
3.电脑及其周边设备、带终端端口的电脑组件及有线通信终端设备类电脑与电脑组件、
具体分类
-电脑:所有种类的电脑
- 电脑周边设备键盘、鼠标、扫描机、数字化仪、外装型记忆装置
- 带终端端口的电脑显示卡、母板、供电装置、输出入接口硬驱 (软驱, CD-ROM, 硬盘等)多媒体卡
- 根据有线通信终端设备电气通信基本法取得形式承认的设备除外,如近距离通信用通信设备(Lan Card, BRIDGE, HUB 等)
KC认证按照产品分为两种类型,类型1为safety Certification,产品需要工厂检查,证书没有有效期;类型2为Self-regulatory safety contirmation,无需工厂检查,证书有效期为5年。但是两种类型均为强制性认证。
其中把影音(AV)类产品、部分信息(IT)归类为类型2。已申请EK标志的影音类产品及部分信息类产品,将在韩国发证单位的系统中自动转为新类别,且证书有效期为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自2009年7月1日起,原有EK mark将统一为KC mark,由于标志转换并没有影响认证安全标准,因此原证书无须做任何版本更新的动作,但原有EK标志将只能使用至2011年6月30日,之后必需将产品铭牌上的标志转换为KC标志后才可在韩国销售。
KCC标志与KC标志
KCC是韩国市场针对IT信息类、电信类、及RF无线射频产品进行的强制性认证,包括电磁兼容测试、电信测试和无线射频测试等。从2011年1月1日开始,原韩国KCC标识将统一转换为KC。
※ 自2011年一月一日起“KCC标志将变更为统一标志KC标志。”
KC标志
认证标示对象
根据“ 电气通信基本法第33条(形式承认)”、“电波法第56条(形式检定及形式注册等)及第57条(电磁兼容性注册)”、“关于广播通信设备形式检定形式注册及电磁兼容性注册的告示”、“关于电气通信器材形式承认的告示”取得认证的所有广播通信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