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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检测机构整合:特检建材庆阳先行整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4-11-05  浏览次数:956
核心提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8号,以下简称8号文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8号,以下简称8号文件),2014年10月31日,甘肃省人民政府第60次常委会议,对加快甘肃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工作做了专题研究。

  一、组建领导小组

  鉴于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的实际。确立组建领导小组,由分管质监工作的副省长担任组长,省政府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省编办、省质监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工信委、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牧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其主要职责是,督促指导中央8号文件的贯彻落实,研究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审议需要呈报的涉及机构编制、领导职数、体制机制等重大事项;研究安排整合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整合事项,督促、检查、指导各成员单位落实工作任务;研究整合工作涉及的其他重要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编办和省质监局。

  二、确定了当前抓好的六项工作

  一是由省编办、省质监局下发通知,对全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有关情况再次进行调查摸底,准确掌握家底。二是由省编办、省质监局研究制定我省整合实施方案。三是由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相关部门围绕整合中的资产处置、经费管理、人员分流、身份置换等重点问题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四是参照国办8号文件中央部门任务分工,由省工信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建设厅、省农牧厅、省国资委、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粮食局、省能源局等相关部门先行一步,加强与国家主管部门的联系,了解情况,及早研究,制定我省本行业、本部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整合意见。五是积极稳妥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试点工作。将省质监局所属的甘肃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和甘肃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作为试点,整合省内同类机构,形成甘肃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集团;以归口省工信委管理的甘肃省建材科研设计院作为试点单位,整合省内建材行业检验检测机构,形成甘肃建材产品检验检测股份集团;在市级层面,在庆阳市进行区域性整合试点,以庆阳市产品质量检验所为基础,将市属国有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成庆阳市产品质量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总结经验,逐步推进。六是参照国家模式,整合工作及试点由省质监局牵头,省编办协助,加强对整合工作涉及的共性问题、基础性问题和衔接性问题进行研究,提供相关支持。

(原标题:甘肃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工作)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98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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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甘肃 检测机构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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