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近日发布《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建设节能减排降碳工程、狠抓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等8个方面对节能减排低碳工作做出具体部署。
《方案》明确了今明两年广东全省节能、减排、低碳行动具体目标,即2014、2015年,单位GDP能耗分别下降3.4%、2.32%,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逐年下降3.5%以上。到2015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70.1万吨、20.39万吨、71.5万吨、109.9万吨以内。
《方案》将“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放在首位,要求加大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力度。
同时,《方案》还列出了一系列需加快建设的节能减排降碳工程,要求到2015年底全省淘汰2005年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珠三角地区基本淘汰所有黄标车。此外,《方案》还提出,要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出租等公共领域规模化、商业化应用,争取到2015年底,全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超4.5万辆,其中珠三角地区纯电动公交车保有量达400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