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月2日举行的第六届中国北京国际食品安全高峰论坛上,北京食品协会理事长、中国保健协会理事金宗濂呼吁,设立保健食品安全用量标准,以避免保健品用量过甚可能导致的食品健康问题。
具体而言,保健食品安全用量是指保健食品中具有保健功效的某种特定成分的安全使用量。这种特定成分,在药品中被称作有效成分,在保健食品中被称作功能因子。
作为一个保健品大国,目前中国尚无保健食品成分安全用量的专门标准,现行的保健食品成分审核一般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取《药典》中对药物有效成分的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作为核算标准,评审专家只能凭经验和文献研究对保健食品中的功能因子用量进行判断。
金宗濂指出,目前保健品市场鱼龙混杂,由于缺乏安全用量的指导性标准,一些保健品生产厂商往往通过增大保健食品中的功能因子含量来提升保健效果,但这种做法可能导致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失效,甚至使长期服用者遭受毒副作用,甚至健康损害。
金宗濂强调,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保健食品与药品在人体内的作用机理也有所区别。需强调的是,保健食品的作用是调节机体机能、提高人体抵御疾病能力,起到缓解疲劳、补充营养、改善生长发育等目的,而非预防或治疗疾病。这要求保健品具备安全性与功能性,对特定人群有一定的生理调节作用,且长期服用对人体没有危害。
然而,由于缺乏安全标准,保健食品与药品的成分剂量界限模糊,保健食品宣传时也经常夸大其药效,有些甚至添加西药增加功能性。
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仅对芦荟、大黄、何首乌、决明子、阿胶等保健食品原材料做出规定。金宗濂认为,这种以原料品种为单位的检测方法太过笼统,在保健食品审核中,应对功能因子含量、最低有效含量、有效剂量范围、安全用量等指标进行全面审核。
在2012年公布的《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营养与保健食品制造业首次被列为国家重点发展行业。预计至2015年,保健食品产值将达到1万亿元,年均增长达20%。
但是中国保健食品产业问题重重,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广告、添加违禁药、企业注册生产造假违规等亦是该行业存在的弊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