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食品是否应该全面标识以确保公众知情权和选择权?前日,农业部负责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官员寇建平在武汉公开表示,国际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对所有转基因产品进行标识。他同时表示,转基因食品标识管理的趋势,是从我国目前采用的按标识目录定性强制标识,发展到定量强制标识,最终是自愿标识。
农业部官员释疑
“目录”12年不更新
2002年,农业部首次公布农业转基因生物第一批标识目录,共五类17种,包括当时我国批准商业化种植或进口的转基因棉花种子、大豆种子、玉米种子、油菜籽、番茄种子等。
但这个目录不断被质疑,首先是中国批准了转基因木瓜的商业化种植,为何不要求市售木瓜标识转基因?近年来,很多反转人士还激烈质疑:转基因标识目录为何12年不更新,政府监管缺位是否造成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消费了转基因食品?
对上述质疑,寇建平坦言,我国种植的木瓜,绝大多数是转基因木瓜,而且这些木瓜多为小农经济下的零散种植零散销售模式,没有包装,无必要也无可能进行转基因标识;转基因标识目录之所以说12年没变,是因为这些年来,我国批准产业化种植、进口,作为食品加工原料的农作物,没有增加和改变。如果有一天,我国批准转基因水稻、玉米、大豆的产业化种植,这个目录肯定要更新。
“挺转”人士呼吁
转基因定量标识
同日,包括两院院士在内的多位“挺转”科学家呼吁,我国转基因标识制度(指《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等)应尽快改革,采取国际较通行的定量标识制度。中科院院士许智宏举例说,对转基因监管最严格的欧盟,也要求食品中转基因成分超过0.9%以上的,须进行标识,0.9%以下的无须标识。
寇建平此间并未对我国转基因标识制度改革给出时间表,但他说,转基因食品标识管理的趋势,是从定性强制标识,到定量强制标识,最终是自愿标识。
■ 焦点
转基因标识和安全性无关?
农业部官员:持有安全证书的转基因食品是安全的
“标识和安全性没有关系”,农业部科教司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与知识产权处处长寇建平解释说,标识只是告诉大家选择权和知情权,安全性是安全评价的时候、发证书的时候已经解决了,和安全性没有关系。
同时,寇建平强调,关于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世界卫生组织等专业权威机构早已有定论:通过安全性评价,获得安全证书的转基因食品,可以放心食用。迄今为止,还没有发现一例转基因食品被证实食用不安全的事件。
我国转基因标识少,因监管缺失?
农业部官员:我国的转基因标识管理制度世界最严
寇建平介绍,中国的标识是最严格的,因为全世界只有中国采取了定性标识,而其他国家均采取自愿标识或全面定量强制标识,后者是为转基因成分设定一个阈值,比如号称转基因监管最严的欧盟,转基因成分超过0.9%的食品才要求标识。日本(定量标识的)阈值定得更高,5%,韩国是2%,澳大利亚是1%。
“应该说明的是,国际上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对所有转基因产品进行标识”,寇建平表示,随着转基因技术的不断发展,更多的转基因农作物获批产业化种植,转基因食品的标识,从定性到定量,再到自愿,将是一个趋势。
“目录”食品未标识是否处罚?
专家:企业产销转基因标识目录食品却未标识,违法成本较低
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转基因食品安全评价咨询组专家、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杨晓光介绍,我国目录内的转基因食品标识情况总体较好,如超市上不少大豆油,已标明由转基因大豆压榨。目前的新问题是,机构改革后,转基因农作物标识归农业部门管理,市场上转基因作物加工食品归食药监局监管,目前对转基因食品的标识监管,还有待两部门协调,或正在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出台后,食药局对转基因食品标识作出具体监管规定。“从过去农业部门的监管经验来看,转基因标识目录内的产品不标识有处罚,但处罚金额少,企业违法成本较低。”
■ 追问
转基因水稻能否续签安全证书?
我国两种转基因水稻的安全性证书已过期失效整两个月,能否获得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组织的安全性评价,续签安全证书,被认为是我国转基因水稻有无产业化可能的关键一步,无论挺转派、反转派还是普通公众,都高度关注。
昨日,在全球转基因农作物发展现状和未来展望国际研讨会上,农业部官员和转基因水稻研发团队负责人,中国科学院院士张启发,分别对转基因水稻能否续签安全证书的问题,做出回应。
转基因作物产业化
需理清若干问题
“农民欢迎是转基因作物推广的前提,但颁发安全证书,还需综合评估以下内容才能做到科学决策。”农业部科教司生物安全管理与知识产权处处长寇建平说,对转基因作物的安全综合评价包括:第一,对农业生产、粮食安全、种业安全的影响,如生产需求、作物性能要复核品种审定的标准;第二、对经济国际贸易等的影响,如及时申请主要贸易国的安全证书;第三、对环境的影响;第四,社会的接受程度;第五、只是产权状况评估等”。
寇建平认为,在转基因作物产业化之前,要把上述问题都理清楚,“不是说农民欢迎就可以”。
转基因研发专家称
安全证书如“白纸”
国务院2001年颁布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转基因作物没有获得安全证书,不允许生产流通。作为曾获得安全证书,但目前过期失效的两种转基因水稻研发团队负责人,中国科学院院士、华中农大教授张启发表示,对安全证书,团队正在向国家农业转基因安全委申请续审评、续认证,但对获批时间,“没有预期”。
张启发说,即使拿到安全证书,转基因水稻的产业化在我国仍面临困境。他回顾,2009年,华中农大研发的两种转基因水稻首次获得国家农业转基因安全委签发的安全证书,但之后五年,这份证书等同于“拿在手里的一张白纸”,转基因水稻仍然不能往产业化方向走一步,不能发展种子品种,“没有公司能接过去规模生产,产业发展更无从谈起”。
对“转基因水稻迟迟不能产业化,是农业部不作为”等挺转人士的质疑,寇建平解释说,转基因农作物获得安全证书后,还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规定,取得品种审定证书,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才能进行商业化种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