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上,美国和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对进口集装箱内的残留溴甲烷等有毒气体的浓度规定最高不得超过5ppm。但据监测,经汕头口岸入境的集装箱箱内残留有毒气体的浓度常常超过100ppm。进口货物随集装箱熏蒸残留超标情况有两种表现,一是由于集装箱方便用于货物的熏蒸除害处理,需要检疫除害的货物(如动植物产品、木质包装等)有时在装入集装箱后进行熏蒸,而国外供货商由于船期紧等因素,未等得及散气或者完全散气就发运至中国口岸;二是装货过程中发现感染有害生物或者货物存放时间长,担心进入中国口岸被查出有问题而进行熏蒸除害处理。
由于集装箱密封状况比较好,随集装箱熏蒸货物到达中国口岸时箱内有毒气体浓度仍可能较高,码头作业工人及相关查验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开箱门时存在中毒以至死亡的危险,为有效消除集装箱熏蒸残留超标带来的安全隐患,确保国门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检验检疫部门在加强对进口货物随集装箱熏蒸残留超标监管的基础上,建议并呼吁:一是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制订硫酰氟等有毒气体残留浓度安全标准;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要求国外出口商不得将随集装箱熏蒸而未完全散气、未达到安全标准的货物及集装箱发往中国口岸;三是口岸有关部门发现有货物随集装箱熏蒸的情况应及时报告当地检验检疫部门,由检验检疫部门监督专业人员在熏蒸消毒专用区实施散气,经检测达到安全标准后,其他单位才可以实施查验放关等工作,以确保人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