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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拒环保整改宁交罚款乱象将改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4-10-09  浏览次数:751
核心提示: 一些精打细算的企业宁愿交罚款也不愿整改的怪现象今后将改变本月开始实施的《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大幅度提高了罚款限额
        一些“精打细算”的企业宁愿交罚款也不愿整改的怪现象今后将改变——本月开始实施的《上海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大幅度提高了罚款限额,环境违法成本不再是“小意思”。同时,环保部门被赋予直接扣押设施设备、停产、限产的执法权,都让大气污染成为众矢之的。连日来,《上海市环保局关于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的试行规定》、《关于依法实行“双罚制”的若干解释》等细则规定相继公布。

市环保局法规处长余飞麟介绍,“假设一家企业超标排放,执法人员对其处以10万元罚款,并要求限期整改,如果一个月整改期限后该企业还未能达标,将被处以10万元乘以30天的追加处罚。”余飞麟指出,最多在两次整改后,企业若依旧无法达标,环保部门将提请政府相关部门关闭该企业。对于违反条例规定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超标排污、无证排污、超总量排污,以及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下临时管控措施的5类行为,在对违法单位进行罚款的同时,环保部门还将启动“双罚制”,对相关单位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处罚。

据介绍,今年1-8月,本市已对1200余家单位作出环境违法处罚,罚款金额达6400万元,相当于去年一年的量。 
 
  来源:新民晚报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90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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