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委员会关于REACH收费的法规(EC) No 340/2008规定,满足微型、小型和中型定义的企业将享受一定行政费用的减免(表1)。企业在注册REACH-IT账号时申明公司规模,并在提交卷宗时进行规模的再次确认。如企业不能证明自我申报SME规模的真实性,将不能获得相应的费用减免,同时还会被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如企业不愿支付费用差额和处罚金,ECHA将有权撤销其注册号。
吨位 |
联合提交 (欧元) |
SME 企业 |
||
中型(欧元) |
小型(欧元) |
微型(欧元) |
||
1-10吨 |
1200 |
840 |
480 |
120 |
10-100吨 |
3225 |
2257.5 |
1290 |
322.5 |
100-1000吨 |
8625 |
6037.5 |
3450 |
862.5 |
1000吨以上 |
23250 |
16275 |
9300 |
2325 |
表1
ECHA管理委员会决议(MB/21/2012/D)已于2013年2月12日开始生效,决议对不同规模的行政处罚费用进行了调整(表2)。同时规定错误申报SME规模的企业,如在ECHA设定的最后期限前对企业规模进行修正,将减少50%的处罚金。值得提醒的是,如果注册者在收到ECHA要求提供公司规模证明文件前,主动告知ECHA其错误的公司规模申明并完成修订,那么将不会被征收处罚金。
企业规模 |
行政处罚金额(欧元) |
大型(非SME) |
19900 |
中型 |
13900 |
小型 |
7960 |
表2
结合表1、表2进行举例分析:以吨位为1000吨/年为例,如企业错误申请规模为小型,实际情况是大型企业,并且企业及时提交修订减少了50%的处罚金,那么企业需要再支付的费用为“行政费用差额”+50% X “处罚金”=(23250-9300)+50%X 19900=23900欧元。
2011,2012年ECHA对于SME规模企业的审核可谓相当严厉。ECHA从各个渠道,如企业官网,企业商务网站,企业对外宣传资料等了解企业的人数及营业额相关信息,同时还聘请多位人士专门审核企业提供的证明资料的原件,目前已有不少申请了SME规模的企业被ECHA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未来,ECHA对SME规模的审核将不会减弱,瑞旭技术提醒企业根据法规要求重审企业规模,如有错误及时进行更新,以获得罚金的减少或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