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近日公布了8月大气环境质量排名情况,全省143个县(市、区)空气质量一目了然。
这是河北省县级空气自动监测站实现全覆盖后的首次排名,也意味着大气环境质量考核延伸到了县一级。
随着第二批79个县级空气自动监测站建成投运,河北省实现了县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全覆盖,为进行上述排名奠定了基础。
从今年9月开始,登录河北省空气质量自动发布系统,公众就可查询143个县(市、区)的空气质量实时数据。
各县都有监测站,空气质量可实时查询
为全面监控和动态分析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河北省财政直接投资近两亿元,分两期在143个县(市、区)新建标准型空气自动监测站。
第一期选定的64个县(市、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共投资8300余万元,于2013年年底全部建成,今年1月1日正式发布数据。
今年河北省政府又投资1.03亿元建设第二期县级空气自动监测站,79个自动监测站于今年6月底如期建成。
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孙倩告诉记者,与第一期64个县级空气自动监测站相比,第二期建设时间更紧、范围更广、难度更大。
据介绍,第二期建站的79个县(市、区)普遍存在面广、分散、边远、县域经济落后等困难,其中保定市建设了16个自动监测站,邢台市建设了14个,邯郸市和张家口市分别建设了10个。
据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谢剑锋介绍,经过一个月的调试和试运行,自8月1日起,第二期自动监测站开始实时发布监测数据。
至此,河北省已形成包括53个国控站、11个省质控站和143个县级站的环境空气质量实时自动监测与发布系统。“由此,河北成为全国首个实现县级空气自动监测站全覆盖的省份。” 谢剑锋说。
“空气自动监测站就是空气质量的晴雨表。第二批县级站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标志着河北省构建起了覆盖全省、完整统一的环境空气监测体系,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提供了决策和评估依据。”河北省环保厅厅长陈国鹰说。
排除干扰因素,保证监测数据真实性
《河北省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及公布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也于今年9月起正式实施。根据《办法》,143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要于次月10日公布。
公布内容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较差的10个县(市、区)名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较好的10个县(市、区)名单;全省所有县(市、区)综合指数和主要污染物名称;监测数据不满足有效性规定的县(市、区)名单及原因。
河北省环保厅环境监测与应急处处长王栋书告诉记者,河北省环保厅除了每月对全省143个县(市、区)的环境空气质量进行排名外,每季度还将进行一次汇总,每半年进行一次比较,每年度进行一次总排名,并对各县(市、区)全年度排名进、退步情况进行通报。
为确保监测数据真实有效,河北省环保厅要求,各县(市、区)监测数据每月有效日不得少于27天(每年2月不得少于25天),所有有效数据均应参加统计。
发生不可抗拒原因和人为干扰而造成监测数据失真时,如何应对和处理?
王栋书向记者解释说,当出现因自然灾害、设备损坏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任何一个污染物因子不满足上述有效性规定时,要由上一级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可不参与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但要公布这个县(市、区)监测数据缺失原因。
因人为因素干扰或断电、断网、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采集数据或出现异常值时,监测数据按点位本季度历史最高值计算后参与排名,同时,予以通报,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倒逼县级政府更加注重大气污染治理
“目前,河北省对各设区市和县委书记的考核,已经将PM2.5浓度下降率列为一项重要内容。”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李葆说,河北省县级空气自动监测站实现全覆盖,将为考核提供准确、科学的数据支撑,这也意味着河北省大气质量考核真正延伸到了县级。
李葆告诉记者,今年以来,从第一期县级空气站的监测数据分析,大体上看,县级环境空气质量普遍比设区市城区空气质量差,乡镇及农村的环境空气质量普遍比县城区的空气质量差,这说明改善空气质量工作的重心应向下移,即向县级和乡镇一级转移。
“大气质量考核延伸到县级必将使县级政府更加重视环境质量改善,倒逼污染减排、结构调整和环境改善。”李葆说。
据了解,在省级排名的基础上,各设区市也将对辖区各县(市、区)进行排名。
针对依然严峻的大气污染治理形势,李葆表示,下一步,河北省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将进一步向下延伸,谋划在重点工业区、工业聚集区等污染严重的区域布设环境空气监测站。
河北省环保厅希望通过加强这些区域的布设监测,检验出企业是否达标排放,减排设施是否正常运行。